可以,当然可以。因为没有谁能阻止你去做,而这样做也不违反法律。
即便妻子离婚后因丧子又抛弃走上绝路,法律亦不会因此对你进行惩罚,因为此并不构犯罪。
但可以做,不代表应该做。
第一道德上千夫所指你应该早就想到。
世界上有许多画饼老板、PuA上司以及渣男渣女们,他们大部分也没有违法。
不道德并不代表违法,大部分坏人并没有进入监狱,进监狱的绝大多数是坏人,两件事本身就不是同一个事情。
第二,您对不起自己的妻子,同时也对得起去世的儿子。
当孩子离去的时候,若还能清醒的知道自己将要离去,最终的愿望或许只是希望父母好好地活着。
可是你为了再要一个孩子而选择离婚的话,妻子会绝望你的人生,你自己也会被别人指责,这难道不是孩子想要看到的?
我承认过去的事要过去,而人生总是要向前看的。
可是,如果你连孩子的最后愿望都给糟蹋了的话,作为一名男人,做一名父亲,我是看不起你的。
更加麻烦的是良心谴责不一定会一直维持原来的模样。

一种情况是,你越发内疚、越发自责,最终心理防线出现崩溃的状况,要么是疯掉,或者是走向死亡的状态,留下新的妻子以及新的儿子。
另外一种可能更大:心理负担大于承受阈值时,防线不会崩溃,而是建立反击机制
你会用歪曲的方式将这件事情正当化,认为是别人不以为然,然后厌恶别人,厌恶前妻。甚至开始讨厌已经死去的孩子,恨自己为何会遇到这种孩子和这种事情。
因此,你并不是不可以做,而是需要首先想清楚将会失去,将会发生,然后判断出一个血脉的后代是否值得将这些东西进行交换。
不值得,个人建议您和妻子共同领养一个相近年龄的孤儿
繁衍意味着延续,领养同样也是延续。
如果你还是觉得值得的话,就要承担千夫所指,良心谴责以及日后的思想扭曲,祸及新家。
真的要这样做,也应该想办法减少造一些孽,采用女方可以接受的办法处理,不能太过。
大方向就两个。
首先让她彻底绝望你的品性,让她认为分离并非孩子去世所致,而是她之前瞎了眼睛,和你这样的人在一起的。
这样她就不会将离婚的苦和丧子的苦叠加起来,也不会因此更加的自责。
她可能还可以继续生活下去,甚至于因为感觉到你很恶心,想要忘记你,从而渐渐淡化丧子的痛苦,和自己达成和解。
第二点,让她为了共情也想离开你。
这方向难度大。
你可以问这个问题。智商看上去确实不高,也许丧子之痛影响到了你所谓的男性天生理性,不建议你采用这种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