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去了独生子女以后,家庭所承受的并非一句话所概括出来的难过,是一种长时间都不一定能够缓解过来的痛苦。
这种痛苦,别人是很难真正感受到的,也很难通过几句安慰把它接住的。
所以我本来想说个节哀顺变的话,可是话到嘴边又觉得这个话并没有解决什么问题。
它听上去像是在表示关心,落入当事人的耳朵里,但可能只是一次又一次地提醒他们,那个孩子早已不在。
一些伤口并非是听到一句好话便可以合上的,在这一点上,旁观者应该先承认一下。
有人说失独家庭痛苦,已经是痛不欲生,肝肠寸断。
这种说法虽然很沉重,但是在说明,这件事情不能被轻易带过。
别人认为日子还要过下去,吃饭,工作,外出,这些事也还在按照正常的方式发生,但是对于失去了孩子的人而言,生活表面上的正常,并不代表心里的痛就已经过去了。
他们并非不想继续活下去,而是生活本身就需要花费很大的力量。
所以,劝他们立即想通,或者着急告诉他们,时间会治越一切,都不太简单。
时间是否能够缓解痛苦的,谁也无法替当事人做出结论。
可以做的,或许只是将这份希望置于时间之上,使他们慢慢寻找到能够接受生活的办法。

这一过程不会由于别人的着急,自动地加快;不会因为别人认为应该过去,而真的过去了。
失去了孩子的痛苦,不必被包装成是一个很快就能够解决问题的问题,也不应该拿来要求对方表现的坚强。
一个建议是,到福利院去领养孙子或者孙女。
此想法出发点可理解为期望家中重新拥有一个小孩,使原本空落的生活再次出现一些陪伴,同时也让老人的心中多了一份寄托
从这个意义上说,领养可能会带来一种安慰。
但它并非把原本的孩子换了回来,也并非用另外一个孩子去覆盖已经发生了的失去,
新来的儿童有他们的经历与感受,不应当被当作止痛药,也不应该被要求去承担填补缺口的任务。
因此,领养不能只看到对失独的家庭是否有帮助,还要看到它是否对孩子有公平。
如果仅仅因为大人的痛苦,将一个孩子引入家庭,再将所有的期待都压在他身上,那么这份善意可能就会变成另一个负担。
本来的建议中也承认,对孩子不公平。
这句话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它表明了领养并非一句“有一个孩子就可以了”那样简单。
但是如果家庭可以接受孩子作为一个独立人,不将他当作原来的那个孩子替代品的话,领养或许确实可以成为安慰。
没有谁可以保证结果的,更不能说它是适合每个人的方法。
是不是领养,得看家庭是否真正面对自己承受的能力,也得看孩子的情况。
失去孩子痛,可能不会完全消失,但是人可以怀揣着这份想念,慢慢地学着继续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