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我同时有一个女儿和一个儿子,并且都是一般意义上女儿和儿子,到了分配财产时,我应该也会考虑将更多的财产分给女儿。
这话听起来很偏心,但真正的问题是儿子女儿这四个字,是谁把父母看成是需要长期照顾的人,谁又把父母当成是分财产的家庭成员?
儿子自然也会回家,但是很多时候,父母烧了一桌饭请他过来,他不一定积极。
他应该很有可能会积极地出现在妈妈的家里,甚至有可能是围绕围裙在厨房忙碌的人。
终于回到了自己的父母家,还要看媳妇脸色。
如果遇到更年期媳妇,情况可能更加复杂。
父母如果有一句话说的不恰当,或是一不小心伤害了媳妇,儿子可能会成为20 %功率下的儿子。
女儿就不同了。
她每次来,也许只是随手拿一些水果,但她总是记得自己是个有爹妈的人。
她一般都是父母最亲近的人,还会顺便把另外一个人,也就是女婿,逐渐变成这个家庭的成员。
只要父母不做甩她耳光这样的极端事情,即使偶尔不讲理,把她训得没脸没脸,她的气也难以维持两周。
过了两周,她大多还是会如同小鸟依人一般回到家里,继续围绕父母转。
所以,假如我到80岁了,想安排自己的事情,也想安排财产,我会先问问自己的一个问题:谁真的陪我过日子,谁在我需要时愿意出现?
财产虽是身外之物,但是最终落在谁手中,往往也在表示一种判断,即谁承担了更多的子女责任。
儿子多分财产给姐妹是正常的。
但是在有意见前,也要先问问自己,平时是否多去看看父母。
如果你对父母,能做到对自己儿女一半的话,我支持你上诉法院,与姐妹争财产。
这并不是是由于你是儿子,也不是由于女儿天然就应该多拿,而是因为你真的付出了,就有理由去争取。
最让人瞧不起的是父母要你付出的时候你总是后退一步。
你还经常以“都是家人,不必在乎这些小事”为理由,将陪伴、照顾和关心当作不值得去计较。
等到分了财产,你又忽然发现,财产本来应该由你来分。
一个家庭可以不计算每一件小事情,但是不能仅仅在自己要承担责任的时候讲情分,在要得到好处的时候说顺序。
谁尽责,谁就有资格得到父母的信任与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