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儿异常是否应该生产,这个问题不可以仅仅用一句“能否生产”来进行回答,因为面临的不是检查单,而是生命,以及生命后可能发生的人生。
我个人的观点是,还是要先确定一下情况,毕竟是一个生命,不能仅仅因为听到了“异常”这两个字,就马上把所有的问题都归结到一个结论上。
关键不在孩子是否完全没问题,而在这个问题究竟是什么样的程度,能不能治疗,会不会影响到终身,以及孩子未来要承受的生活。
要是已经确认孩子不健康,并且不太好进行治疗的话,那么影响将会伴随终身的,比如说缺胳膊少腿这类严重的问题,我是不建议生孩子的。
这并不意味着这样的孩子是不值得活着的,也并非是评价一个人价值,而是面临一个现实的判断。
对孩子而言,身体的缺陷可能是长期的困难与痛苦,对母亲而言,孕期、生产和以后的照顾也可能是一个很沉重的过程;对于家庭而言,也会承受不断的压力。
如果最终只是让孩子过上一个没有质量、对孩子也很痛苦的生活,那么这个决定不能仅仅依靠一句话“既然来就要生”。
很多人在做决定的时候,容易被这句话卡住,认为只要是生命,就可以选择留下来。
但是生命要被尊重,孩子的痛苦也要被看到,不能只看到出生的一瞬间,而不去想以后的漫长生活。
当然,胎儿异常不代表严重,也不代表不能生活。
如果仅仅是一些小的毛病,或者是可以进行治疗的情况,我建议生下来,因为这些问题并不能够简单地等同于终身的痛苦。
有些问题出生后可通过治疗得以改善,孩子也可能会过上和正常人相同的生活。
例如先心病,很多情况下都可以治疗,治疗后也可以像正常人一样。
因此,轻微的问题与严重,难以治愈的问题,不能一起讨论,也不能因为听到“异常”就不要。
真正要区分的是问题严重程度,治疗可能性,还有它对孩子终生的影响。
这并非是劝生,也并非劝不生,而是希望在做决定的时候不要只是恐惧,也不要仅仅只是一句听上去很正确的话语。
具体是哪一种情况,仍需由正规医院依据检查结果现场评估,家属也要问清可能的治疗,预后及长期照护。
最后如何选择,的确很困难,但至少应该在对孩子将来生活有一定了解的基础之上,而不是将所有的胎儿异常都视为同一种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