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有一个亲戚是小学的老师,我听她说过班里有一些需要特别支持的孩子,也说过家长不愿意承认孩子有发育或认知方面的问题。
我觉得普通学生的确会因此付出额外的代价。
一个老师精力有限,当班上有孩子需要不断看护时,她不得不将大量的注意力放在了这些孩子上,其他学生的关注也就减少了。
我的亲戚姐姐曾经说过,她不是不愿意照顾所有的孩子,而是真的分不清楚。
她班里有三个值得关注的学生,其中两个是智力障碍,一个是自闭症的表现,稍不留意就会跑出教室,甚至跑到其他地方去。
孩子不在了,老师可以不追,可以不找。
下课本来要给几个调皮却可以通过关注改变坏习惯的学生补课,副科老师常常急忙找来,说那个孩子不见了。
考试也会有孩子跑到教室里去,甚至跑到别的班,老师怎么办。
问题是,普通学生得不到的是一句表扬,而是老师本来可以给予他们的时间,提醒与帮助。
一个孩子要照顾,并不代表他就应该被抛弃,但是把所有的成本都压在一个普通班级的老师身上也是不公平的。
更为麻烦的是,有些家长总是将问题说成是“只是发育缓慢”,不愿意面对检验结果。
一位亲戚姐姐去过一个家庭,经过反复沟通之后,家长给孩子做智力检测,结果是69分,之后却捂着报告不愿给老师看
这并不是一句话“不承认”可以解决的问题,因为老师不了解孩子的真实情况,难以安排看护,也难以分辨风险。
对于自闭症,有些情况的确不一定能在孕检中被发现,家长碰到并不代表谁有过错,但是孩子上普通班后,照护压力还是真实地落到了老师和同学的身上。
因此,争议不应仅限于“是否接受”这四个字。
接受特殊儿童,并不意味着要求一个普通的小学老师承担教育,看护和安全的责任。
一个家庭如果选择继续怀孕并养育有明显障碍的儿童,应当更早地接受评估和照顾安排,而不是将所有的困难交给公立学校,警察以及社区工作人员。
我甚至认为,至少应该明确家长对教育配合与安全管理的责任,不能让一个老师连普通的学生都顾不上,还要承受孩子走失之后的所有压力。
如果孩子出现违法行为,家长是否负责赔偿责任,也应当根据具体情况以及相关规定予以处理,不可以一句“他有碍”就抹掉责任。
说白了,这不是普通的孩子和特殊的孩子谁更应该被照顾问题,是公共教育是否有足够的支持问题。
没有额外的人员、专业的评估以及清晰的责任边界,所谓融合的教育很容易成为一个老师被逼迫牺牲,普通学生被逼迫让步,特殊儿童也得不到真正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