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认为,遗嘱只要写了下来,签了名字,家里人照着做就可以了。其实这事没那么简单。民法典列出了几种不同的形式的遗嘱,每种形式所对应的要求都不一样,只有合乎规定的遗嘱才具备法律的效力。
因此,老人在立遗嘱的时候,不能仅仅关注财产写的清不清楚,还需要确定是否为完全民事能力人,具体如何判断、如何操作,请咨询专业的律师,以确保遗嘱的效力与合法性。归根结底,遗嘱并不是一张满足意愿的纸,形式也有法定的要求。
自书遗嘱,需由遗嘱人亲自书写,写完后签名,并注明年月日。这里关键是亲笔书写,本人签名以及注明年,月、日这几项要求必须同时具备,不能仅留一个签名就认为是有效的。
代书遗嘱需要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进行见证。遗嘱要由其中一位见证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及其它见证人签名,并注明年月日。

打印遗嘱不是打出来就结束的。立打印的遗嘱,应当有两名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进行见证,遗嘱人与见证人还应在遗嘱的每页上签名,并注明年份、日期。每一页都需要完成相应的要求,不能简单地认为在末页签名就可以了。
用录音录像方式立遗嘱,也需要两位以上的见证人在现场见证,遗嘱人与见证人应当记录下其姓名或肖像,以及年月日。也就是说,录音录像不只是录下内容,还需要满足见证者在场和身份,时间记录等条件。
口头遗嘱适用的条件更为特殊,遗嘱人在紧急情况下,可以立即立即行事,但是口头的遗嘱应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进行见证。当危急情形消除之后,若遗嘱人已经可以通过书面或录音录像方式立下遗嘱,则之前所立下的口头遗嘱无效。
公证遗嘱,是由遗嘱人通过公证机构进行办理的。它与前面几种方式的办理方法不同,不能将自行书写,找人代写或录音录像等同于公证的遗嘱。
这几种方式看上去都是在表达一件事情,法定的要求却不一样,真正的问题在于,并非遗嘱人是否表达了意愿,而是是否按照相应的形式去完成要求如果仅凭“我写了,我签了”判断的话,的确可能会把事情想的太简单了。计划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