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轻易地给别人设置“以爱为名迫使你生孩子”这样的帽子,因为想要拥有一个属于自身的孩子本身就是人们的常事。
有人想生,有人不想生,这两个愿望都可以实现,谁也没有权利仅凭自己的决定,将对方说成是自私、冷漠或不懂爱。
真正的麻烦之处,并不在于哪个选择更为高尚,而在于两人的选择是否已经发生根本的冲突。
要是一个人确实不想生,另一个人也确实想生,就不要将问题拖成一个长期的拉扯。
不生的人不需要为维持关系而不断证明自己是多么爱对方。
想要生孩子的人也无需压抑自己的愿望,再以“只要相爱,孩子不重要”来慰藉自己。
孩子并不是一个谁退一步就会自动消失的问题,生不生也并非普通的生活习惯,今日迁就一下,以后就可以当作没有发生过。
所以,不生就早些分手,这句话听起来直接,甚至有些不近人情,但是它至少承认一个事实:有些差异不能通过劝说、感动、等待来解决。
当然,想要生孩子的人也不能将自己的愿望当作爱的考试。
“你爱我,就应该给我生个孩子”,这句话本身是将生育当作关系中的证明问题。
生育涉及到一个人身体、生活以及长期的选择,不能因关系存在而默认对方需要接受。
但是反过来,如果对方要一个自己孩子,你也确实不想生,那么也不要只看“对方是否在逼我。”
你能拒绝生,但是不能一方面拒绝对方最大的愿望,另一方面要求对方一定要无条件的留下。
这又回到了一个容易被忽视的问题:如果你爱对方,对方想要生,你为何不生?
这并非是说爱就要服从,也并非说不生的人不值得被爱,而是说,爱不能仅仅理解为“对方要一直配合我的决定”。
在我看来,爱是相互成就,而非一方不断退让,另一方认为这是理所当然的。
如果我不想生,你若够爱我,请不要让我生,这是一种态度。
但是如果你想生,我不愿意生,那么请问,我够爱你吗?
两句话合在一起才能看清楚事情,不能只用前半句证明自己受委屈,而回避后半句所承担的责任。
很多争吵不是由于谁不讲道理,而是双方都想要自己的愿望得到尊重,同时也希望对方能够为自己的意愿负责。
这就难了,因为尊重一个人选择,并不意味着必须陪着他做出选择的所有结果。
因此,想要生的人不用羞愧承认自己的想法,不想生的人也不用被爱所绑架。
只是两个人在这事上的确走不到一起,体面一些,早点分开,或许比互相消耗要诚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