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逼死”与“自杀”,在责任方向上并不是一样的死法。
前者是外部因素将人一步步推向危险的境地,后者更接近于自身的选择。
因此,一个压力大的学生忽然跳楼,不能用“他选择跳楼自杀”概括。
看起来是个人主动作出的决定,其实并不一定是这样的,很多时候,那只是在长期的压力下被迫做出的反应而已。
这句话或许听起来不舒服,因为我们喜欢将选择归还给别人,也喜欢将后果一并归还给自己。
但如果一个学生承受的压力不大,课程安排与作业量适合他本人,而不是按群体性、内卷性、竞争性的统一标准来压过去的话,事情就不一样了。
要是他在课余时间以及课后有很多丰富的活动,并且这些活动的确适合他的学习内容,除了统一的公共基础的知识以及基本的生活所需要的科学常识之外,还能够有自己喜欢的部分,那么情况又会不一样
如果他可以自主地为将来的工作与生活选择方向,而不是仅仅在别人规定的一条路上不断比较,不断追赶,他会不会将跳楼当作出口。
这里并不是说,只要减少课程,减少作业,所有的问题都会消失。
真正需要问的是,一个人看起来有选择时,周围的环境是否先排除了其他的可能性。
当学习成为持续竞争的时候,成绩成为评价一个人的主要标准时,学生所接触的生活变得越来越狭窄,所谓的“自己选择的”就不能仅仅看最后一刻的行为。
那一瞬间当然有个人原因,但是个人的原因并不是凭空而来的,它与之前长期承担的压力、安排的生活和缺乏出口的处境相连。
还有一个常被忽视的部分,是学生情绪的健康。
如果社会,学校以及家庭真正重视这件事情的话,就不能将学生的痛苦视为矫情,造作,也不能将求助视为软弱。
可以用科学的方法教会学生认识与处理负面的情绪,也可以用艺术的方法给予他们表达与整理情绪的机会,很多困难至少不会只有一条路。
这并非代替任何人轻易下结论,也并非将责任全部归咎于学校,家庭或者社会。
只是说,看到一个人跳楼,不能只看“他为什么要这样选”,还要问一句:是什么压力,迫使他只能这样选择。
如果课程,作业,竞争,家庭期待与情绪教育都未被认真看到,却要求学生自己承担全部责任,这是不公平的责任分配。
但是,人总是只愿意接受熟悉的关系,不愿意接纳一个由自己照顾和安排的人忽然谈论平等的问题。
你应该也不会想到,自己家过年要宰杀的猪,突然有一天会认真地和你讨论平等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