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地方都有这样的规定,夭折的儿童不能进入祖坟,不能立墓碑,以后也不能祭拜,好像随便找一个地方一埋就可以视为没有这个人一样。
这种规定听起来很冷,但是它确实在一些地区的传统中,特别是涉及到未成年孩子的时候,家里人常常会被告诫,不要将孩子按正常的儿女安置。
背后的理由也不简单,有些地方认为,没有成年的孩子来向父母讨债。
按这样的说法,孩子不是儿女,反而是仇人,家里的钱花完了,债讨完了,也就走了。
因此,在这个观念中,孩子既然是来讨债的,就不应该进入祖坟,也不应该留下墓碑,更不应该被反复祭祀。
这套话对于活着的人而言,不一定只是一种风俗解释,它还会将一段失去,重新包装为一笔已结清的帐。
但问题是,人可以接受许多规则,但不一定能接受自己孩子是仇人。
孩子是否成年,是传统划分的界限,但对父母而言,感情不一定会沿着这条界限停止。
孩子出生了,被抱过,被惦记过,即使相处的时间很短,也不代表这个孩子从未来过。
以前有些地方不准进祖坟,不准立碑,不准祭拜,也许是当地人对于家族秩序与传统禁忌的执着,但这并不能代替父母的心灵告别。
后来的情况也发生了变化,孩子金贵,很多人都给孩子买了墓地、墓碑。
这里所说的“金贵”并不仅仅是指养育孩子需要花费钱财,而是说,人们对于孩子的看法发生了变化,孩子不再仅仅是家族规矩中的一个位置,而是一个人。
有墓地,有墓碑,并不代表一定要将悲伤展示给别人看,也不一定是在与传统较量。
有的人想要一个可以看的地方,有的人要留一个名字,有些人不想建墓碑,也不想按固定的仪式祭拜,这些都是他们的失去方式。
外人最易做的是帮别人判断哪种才是正确的。
有人认为入祖坟才是归家,有人觉得不进祖坟也不会影响孩子心中的位置,有人愿祭拜,有人只愿安静记住。
这些选择难以用一把尺子来衡量,也不可能因为传统的存在而要求每个人都去做。
我不提建议,随便吧,大家都有本事。
能否进入祖坟,是否立墓碑,是否祭拜,并非一句老规矩可以替代的事情。
只要不伤害别人,也没有以自己的选择要求别人,按照自己的意愿安置孩子,就是对这段感情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