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件事情最难处理的是,不仅是母亲死了,还有事实、鉴定以及家属心中的判断,并没有完全吻合。
母亲于那年秋天的一天去世,住院六天,享年93岁;
医学专家评定为一级甲级医疗事故,医院负责,涉及心脏病。
这些可以拿出来核实的部分,也是家属以后谈赔偿时可以依据的一部分。
但在我的内心之中,还有一个一直没有放松的判断:她如果在三甲医院,或许不会离开。
这句话并非鉴定结论,也并非谁能够为我证实的医学事实,它更像是一位家属对另一个结果的幻想。
但是人到了这个时候,往往很难仅凭纸面结论活下去。
医院次责,说明责任不是全部在医院一方,但它不能自动答复一个问题:换一家医院,结果会不会一样。
这个问题未被真正回答,赔偿金额也难以谈拢。
为此事我跑了好多趟,双方还是没有谈妥。
外人或许会认为,既然有专家组鉴定,接下来按责任比例来处理就可以了。
但是家属真正需要的,往往不仅仅是比例。
赔偿是处理现实损失的方式,“她本来可以被救回来”牵涉到遗憾、怀疑以及对医疗的选择的追问,这几个问题不能混在一起。
说到底,家属认为三甲医院能够救回她,背后并不仅仅是对医院的等级的迷信,而是不能接受一位93岁的老人,在住院六天后就这样离去。
当然,这种判断也不能代替专业的判断。
具体的诊疗过程、病情变化以及责任范围,还是以正规的程序中病历、鉴定及专业意见为依据。
家属可以选择自己的感受,也要分开感受与可证明的事实。
这不是叫人赶紧放下,而是让后面沟通少些混乱。
我每天都想起老妈的话语和行为。
她在前年订了后一年的晚报,但她已经看不见了。
这件事很严重,因为订报表明她还在按照她的生活节奏过日子,甚至为以后的一年做准备。
但计划留下来了,人却没等到这些报纸。
很多丧亲之后的难受,就是藏在日常的物件中,不一定有多么大的场面,反而是一份未曾看过的报纸,一句习惯性的话语,将人拉回到那段记忆里。
她曾经是处级干部,也享受过省部级医疗保险。
这些身份与待遇表明她并非没有医疗保险,也不能因为推出她就得到一种结果。
身份,待遇,医院等级与最后结局之间,不能简单地画等号。
但是站在家属的角度,正是因为有这样的经验和保障,才会更容易产生一句“换个医院也许可以救回来”的想法。
这句话不一定改变鉴定,也不一定使赔偿谈判马上有结果,但是真实的存在于家属的心里。
医疗纠纷中,最忌讳将家属的怀疑视为无理取闹,也忌讳将鉴定结论视为能够解释所有情绪。
事实要有证据证明,责任要有程序说明,失去亲人的一部分,只能由家属带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