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二时,班里有一男生因带手机,也许是MP5,在学校看不合适未成年人视频,被年级主任在巡班时抓到,学校让其回家反思一星期。
他原本是父母捡的孩子,养父母在菜场卖菜,平时还每天带着他去学校附近工作。
他们逢人便言孩子因看视频而退学,五天后,孩子不堪周围人的目光,写下遗书,结束了自身的生命。
遗书中骂了班主任,列出了许多所谓的罪状。
他的父母带着这些东西到学校门口张横幅,发遗书复印,要求班主任付钱、下跪,事情由一次违纪的处理转变为一个老师的不断追责。
班主任是一个胖胖的小老头,平时确实凶,也确实严,但是他认真教书,实实在在地关心学生。
孩子遭到学校处理后,他一直在为孩子求情,希望孩子回来,但学校为抓典型,没同意。
事情过去后,小老头常常晚自习坐在那里发呆,半个月瘦得如同一个人干一般,上课说着讲着也会流泪。
我们班的同学写了一张小纸条来安慰老班,可是初三开学时,我们听说他辞职回家。
一个做了一辈子的好老师的人,最终还是被这个事情毁掉了。
这里有一个容易被忽视的地方,我并非因为成绩好,才站出来为老师讲话。
我的初中成绩不好,经常挨打,也没有PTSD,但是他的数学的确教得很好。
但如果可以重来一次,我应该还是不会进入他的班。
我也不赞成将学校的处理说得完全正确,也没有必要为那个男生自己下结论。
我初中朋友和他的关系还可以,所以我没有评价他个人。
可以带着电子产品去学校公开观看这类视频,并且带着周围的几个人一起观看,学校是不可以完全不管的。
学校在当地还算是不错的,升重点高中比例也很高,管理当然会更严格。
前些年学校里,这样的处理方法不讲人情,并不少见,周围的人也不一定觉得有问题。
现在回过头来看,问题不仅仅是是否应该处罚,而是处罚是否将一个未成年的人直接推向所有人的视线。
将违纪行为与孩子这个人完全捆绑在一起,并且让家长到处去解释,后面的羞耻,孤立与失控,就难以说明与处理方式无关。
但这并不代表所有的责任都应该归咎于班主任一人,因为当时他也在求情,真正做出决定的不仅仅是他。
归根结底,一个不讲人情的惩罚,可能会伤害到学生与老师。
至于大家说的MP5,它的确可以看视频,看小说,功能和手机一样,只是放在现在听起来很古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