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早些年因觉生活太无聊,曾尝试服毒,但所用毒药不致命,故未死。
这件事情后来常常被我理解为一个事实:自杀未遂者,以后的生活并不一定会变好,我自己就是个例子。
那年夏天,我一直保持的清净心情崩溃了。
我从那时候开始挣扎到了隔年冬天,整个过程都很痛苦,总是觉得自己原来保持的清净心还是没有胜过邪恶。
隔年冬天起,我又重新恢复了之前失去的清净状态,但对于这段堕落的经历,我一直感到羞愧。
这种羞耻的感,直到后来我觉得自己成就了无上正觉之后,才得以洗清。
这里面有个很容易被人忽视的地方。
我这一次试图自杀,不是恨别人,也不是报复,而是为了逃离痛苦。
依照我当时对于自己的判断,我还处于保持清净的状态之中,因此我曾经认为,那一次自杀是正确的。
这个判断,是我对自己的经历的解释,也是我当时的精神状态里的信念,并不是一个可以交由别人去做的规定。
我后来有了一个区别:自杀有正义与非正义。
要是一个人为了保持自己清净的心而自杀的话,我当时就会把它当作正义的自杀;如果一个人抱着仇恨这类负面情绪自杀,我认为它是非正义自杀。
在我的理解中,正义的自杀是升华的,非正义自杀是堕落的,这一点我一直很相信。
但是说到这里,也要讲清楚边界。
自杀未遂后生活变好,只能证明一个人以后确实有可能重新开始生活,不能证明自杀本身可以选择,也不能说明所谓的正义的自杀对其他人也是成立的。
人在痛苦,羞耻或者精神状态发生剧烈变化时,对于清净,邪恶,升华与堕落的判断可能会极端。
因此,我的经历说明了,希望不会因一次失败而完全消失,但不能代替自杀的正当性。
一个人如果被类似的念头逼迫,认为这种事情不能自己硬扛,应尽快找到身边可靠的人,并到正规的医疗机构去当面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