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多年了,还没有原谅?
要是我是妈妈的话,我会原谅我的姥姥。
因为我不仅是一名妈妈,也是一名女儿。
站在女儿这个位置上,我明白失去孩子多痛苦。
站在妈妈的位置上,我也明白,看到女儿一直很痛苦,自己不会好过。
两种身份碰撞在一起,哪个都不是看客。
意外发生了,悲剧也发生了。
造成这些的是一次疏忽,但是疏忽并不代表姥姥不喜欢孩子。
正相反,因为她爱,后面的自责与悔恨才一层又一层。
外孙女为女儿的孩子,也是她看在眼里疼爱的骨头。
隔辈亲的这句话听上去像是一句俗语,但是放在这样的事情中,痛并不会减轻。
她失去了外孙女,也看到了自己女儿失去了孩子。
一个人忍受自己的痛苦已经很难了。
一个人承受着女儿的痛苦,还是逃不过这种难过。
女儿的怨恨与不谅解,又使她感觉那场意外一直没有结束。
她可能会不断回想一下,如果当时更加仔细一些,如果那次错误没有发生,结果会不会相同。
但这些假设无法带回孩子。
他们只能使一个痛苦的人继续在悔恨中不断受罚。

我并非说女儿不应该痛,也并非说她必须马上原谅。
没有孩子的人,本来就有可能悲伤,有可能愤怒,也有可能暂时不能面对妈妈。
谁也不能站在一旁,轻描淡写地要她想开。
只是,姥姥也没有走出这场悲剧。
她并不是事情外的人,也不是一个能够被简单地称作“罪魁祸首的陌生人。”
她是女儿母亲,是那个养育女儿,疼爱女儿的母亲。
她看女儿痛,自己也痛。
她为自己的失误而自责,女儿的怨恨也将这份自责推向更深。
这份沉重,也许会影响到她以后的生活方式。
所以我想问一句,悲剧已无法挽回,女儿为何还要因此而失去自己母亲?
孩子是否能再生,因人而异,不能用这句话催促一个在悲伤中的人。
但是母亲一失去,就真的无法再拥有一个母亲了。
这不是用两种亲情来比较的话,而是说,失去了一个人已经很痛苦了,再失去一个爱自己的人,痛苦不会自然减少。
女儿疼爱她的孩子,姥姥也曾那样疼爱她。
既然彼此是骨肉,何必为了一场已发生的意外而带走剩下的亲情。
原谅不是为意外抹去责任,也不是让女儿忘了孩子。
它更像放过自己,不让自己一直被怨恨和悔恨困住。
如果实在做不到,也不必强迫自己立刻做到。
只是不要将“不原谅”视为唯一可以继续生活的方式。
孩子的离去留下了无法弥补的空缺,女儿不应该再失去母亲,姥姥也不应该只剩下余下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