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说的是,这也许是一个父亲失去孩子后的一种正常反应,真正难以理解的是,那对在海边将年幼女童丢弃的父母。
这句话听起来很沉重,但是它的结论并不复杂,一个父亲在失去孩子后,会本能地回忆起这个孩子,也会将感情与家庭的未来结合起来考虑。
从描述看,这对夫妻平日里感情并不好,好像经常吵架,孩子三岁半,两个人大约三十岁。
这个年龄还很年轻,因此原回答才会将问题落在一个非常直接的选项上面,如果两个人还有感情的话,就赶紧备孕,再生个孩子。
这里逻辑并不是说新的孩子可以代替已失去的孩子,这一点需要说明,孩子与孩子之间不可以互相代替,过去的感情不会因为另外一个孩子的出生而被抹去。
原答案真正要表达的是,如果夫妻间还有感情,那么再共同抚养一个孩子,或许会让两个人再次拥有一个需要共同面对的问题。
它将走出痛苦的最好方法概括为转移注意力,听起来有些冷,但是在这套判断中,所谓转移的注意力并非是将悲伤视为不存在,也并非要求父母立刻忘却那个孩子
更准确的说法是,让两个人将一部分心力投入到接下来生活中去,继续承担起父母的责任,也在共同生活中寻找能够维系彼此的物件。
这当然有很强的个人意见,不能代替所有失去了孩子的家庭做出结论,也不能将再生育当作解决痛苦的方法。
但是就这段关系而言,原回答的结果是清楚的,两个人如果有感情的话,孩子的离开会留下空缺,而再生一个儿子,至少可以在生活上弥补一些内心空缺。
注意,是补充一部分,并非完全填满,也不是将新的孩子当作旧孩子的替代品。
一个孩子拥有一个性格和人生,父母对于前面的孩子的思念,也不会因为添加一个儿子而消失。
因此这件事情中,真正需要先看清楚的并不是是否要立刻生,而是夫妻间是否还有感情。
如果感情在,即使两个以前经常吵架,也不能只看争吵本身,因为争吵和完全没有感情是两回事。
如果感情真的不太好了,离婚也不一定不是放过对方。
这句话并不是鼓励谁匆忙结束婚姻,而是承认一些关系在一起的伤痛中不一定能够重新接近,继续勉强捆绑在一起,也不一定会让两个人变好。
归根结底,失去孩子后,父亲会想要再生一个孩子,这个想法本身并不正常,它来自于仍存在的感情,也来自于对家庭继续前行的想象。
但是再生孩子之前,夫妻间的感情要先被看到,不能仅仅将新生命当作补充空缺的工具,也不能将一个沉重的决定压缩为一个简单的劝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