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小时候听过这么一个故事,具体是哪年听到的,已经忘记了。
有一个家庭生了双胞胎,孩子由奶奶抚养,那时候农村常见的情况是父母下田干活,孩子留在家中由老人看管。
有一天,父母外出工作,奶奶看见两个孙子睡觉了,便出去打牌。
父亲回来时,发现家中有血,冲进去一看,两个孩子都被狗吃了。
当时父亲用棍子将狗打死了,奶奶回来后,他又用棍子打断奶奶的腿,或者胳膊,这一点我记不清。
后来,奶奶自杀。
我只是听闻过这个故事,不能将其视为完全可信的案例,也不能用几句话再现当时每一个人的状况。
但是它一直让我感觉到,有些事发生后,亲属关系不一定还能按照原来的模式继续。
很多人遇到这样的事情,会本能地表示一家人需要互相理解,老人并非故意的,父母也只是很痛苦。
道理当然是这样讲的,但是真正到那个家里,谁看到谁,或许都会重新回想那天发生的一切。
奶奶看到儿子,可能想起了自己离家去打牌的时候,儿子看到奶奶,也许想起了两个孩子和一摊血,双方都不用说话,彼此已经被拖回了那段记忆中。
这不是一个谁道歉,谁原谅问题,也不是一句话“事情过去了”就可以解决问题。
特别是父亲后来打断奶奶的腿,这一动作本身也给亲属关系带来了新的伤口,原来的照顾责任,失职感,愤怒与后悔都可能缠绕在一起。
因此我个人认为,发生这样的事情之后,亲属间最好不要强行进行交往。
这里所说的“不来往”,并非是指将谁说成坏人,也不是要求谁继续报复,而是承认一些关系如果与巨大的悲伤、愤怒捆绑在一起,很难通过频繁的见面恢复平衡。
不见面,至少减少了互相触发,也为各自留下了一个喘气的空间。
当然,这只是我依据一个听到的故事做出的判断,不能代替当事人做出决定。
我并没有结婚,也没有孩子,因此我的建议或许不准确。
但是如果一定问我怎么想的话,我还是觉得,亲属之间不需要为维持表面上一家人而勉为其难。
有的时候,暂时分开不是冷漠,而是双方都明白,再靠近只会让这件事情反复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