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个家庭当中,有两个年轻的人需要面对四个老人以及一个甚至是两个孩子。这样的结构已经使得不少经济状况不太良好的人感觉到很难受。压力并非是一句多努力一下就能够解决的。
很多人在谈及独生子女的家庭时,往往仅仅只是将目光聚焦在当年少生一个孩子的时候,却忽视了他们之后所要承担的那份家庭方面的责任。
夫妻两人既要养育孩子又要照料双方父母,四位老人如果有人无退休工资,养老支出更直接落到子女上。
因此,与其称相关支持为特别扶助,不如称特别补偿。
这种说法听上去或许有点沉重,但是它所指向的并非是谁占了好处,而是有一些家庭真的承担了特别的责任,同时也确实遭遇到普通家庭不一定会遭遇的压力。
我国目前独生子女有1.8亿多人,其中很多人都要面临夫妻二人抚养四个老年人和两个小孩的压力。
这并非是简单家庭分工的问题。而是一种家庭成员的数量有限,需要承担责任而没有减少。
特别是当父母不存在退休工资的时候或者家庭自身的经济条件并不是很好时,那么独生子女的家庭养老不仅仅是情感方面的牵挂,而且还会成为一种持续不断的现实的负担。
有人或许会说养老本身就是子女责任。
这句话并不能说全部错误,但如果仅仅用这一句话将所有的问题都带过,那也未免过于轻松。

子女应当承担赡养老人这样的责任,并不意味着一个人就必须自己承担所有的风险,也就是说,家庭面对养老,育儿以及收入方面的压力,只能够自己硬扛着。
还有一种家庭,也是需要被看到的,就是失独的家庭。
根据全国第六回人口普查的数据,当时,失独家庭的数量已经超过了100万个,但是这个数字还在不断地上升。
有学者计算,截至目前为止,农村的失独家庭人口为158.57亿户,城镇的82.69亿户。农村49岁及以上的失孤母亲人口是55.3亿人,城市的26.8亿人。
这些数据表明,失独的家庭面临的并非是个别人偶然的困难,而是一些家庭共同面对的长期困难。
特殊扶助金的提出,是由于这些家庭所处的处境和一般家庭是不一样的。
但是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看,一个独生子女的家庭,在养老方面也存在着自身的特殊性。特别是两个人需要同时去承担四个老人的日常生活,然后再去养育孩子的时候,家庭的抗风险的能力往往会更弱一些。
这并非是说所有的独生子女的家庭都是困难的,也并非说只要是单独的一个家庭,都应该得到相同的支持才行。
更理性的讨论应该是,是否可以针对确实存在困难,父母不具备退休工资,养老负担较重的独生儿女家庭,提供相应的养护金。
扶助的关注点应该放在真实的困难上面,而不是仅仅关注家庭是否为独生子女的问题。
其实独生子女的家庭在当年也做出了相当大的牺牲,之后又承担起两个人照料四位老人与孩子的任务。
既然有的家庭确实由于家庭结构遭受了额外的压力,对他们给予恰当的养老帮助,并非是偏袒于谁,而是认为这种压力是存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