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独生子女的伤残或者死亡家庭而言,女方的年龄超过了49周岁,国家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特殊扶助制度。这类扶助的对象一般被称为计算生育特别家庭。
在这项制度当中,最为固定、最为容易被人们所关注的,便是每个月发放扶助金。但是这并不是所有家庭都能够得到的所有扶助。
国家的标准有两个档次。独生子女受伤的家庭,每个月460元。死亡家庭。每个人590元。
两个标准均为全国统一,前年下半年起执行,为国家保底标准
为什么要保底,是因为不同的地方经济情况是不一样的,一些经济比较发达地区的城市,在国家的标准基础之上提高了扶助的金额。
以我所知道的我市为例,独生子女受伤家庭,每个月650元。独生儿童死亡家庭,每人880元。
此标准为全省平均水平。经济发达市还会比此高,因此只看国家的标准,不一定能判断出一个家庭的实际领取金额。
即月扶助金需要分开来看,其中一部分为国家统一的标准,其他部分则有可能与地方具体标准相关。

除了每个月发放扶助金外,纳入特殊扶助的那个年份,还会一次性给这些家庭发放救助款。
一个独生子女已经死亡的家庭,每个家庭可以获取2万元,一个伤残家庭。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一个是每人每月,另一个则是“每户1次性”,它们不是同一个发放口径的,也不可以混在一块计算。
除此以外,还有住院的护工补贴,保费大概每人每年在600元左右,住院时可报销一部份。
这一项内容与按月领取扶助金是不一样的,它更多的是指住院期间所需要的照护方面的支出。具体能够报销多少钱,还是得看当地的执行办法。
再往外扩展,其他的扶助一般就是一些平常的帮扶以及慰问这类的内容。形式可能不像月补贴那样固定,但是也是扶助的范围。
所以真正需要搞明白的,不仅仅是“每个月能够领多少钱",还包含一次性的救助金,住院护工的补贴,还有当地是否有其他的帮扶慰问的。
国家的标准是一种基础,而地方标准有可能会更高一些,具体的政策不能仅仅听别人的转述,更不能只用一个数字来套住所有的地方。
对符合条件家庭的,可以通过户籍所在的县或者市卫健委进行咨询,将月扶助,一次性的救助,住院的护工补贴以及日常的帮扶情况分别予以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