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上这件事情,需要好好思考一下,人既然已经离开了这个世界,已经发生了什么事情也没有办法去改变,活着的人可以做的是将来的日子好好地过下去
这句话听起来有些硬,但是道理就是这样简单,也只能这样面对,继续消沉,并不会让离去的孩子回来,也不会使活着的人过得更加好。
你的女儿当然也不想让你一直在难过中度过,连自己的日子都顾不上了,她如果可以替你想想,应该也不愿意看到你将余下的生活都交给悲伤吧。
因此,养不养孩子,不能光看别人怎么说,也不能被一种答案绑架,要看你自己是否有这个能力,也要看你心里是否愿意。
要是有能力,也真的喜欢孩子的话,再养一个可以成为一个生活的选择,但不是替代离开的孩子,也不是逼迫自己赶快忘记过去。
孩子是孩子,谁也不能代替谁,这一点无需回避,也无需假装自己没失去过,带着这份念头继续生活,与重新照顾孩子,并非互相冲突。
当然,如果不想再养,或者认为自己没有这个能力的话,也完全可以自己一个人过好自己的日子,一个人的生活不代表人生只剩下空白,也不代表以后就没有了自己的安稳与快乐。
很多人听到这样的选择,就急于为当事人做出结论,似乎只有重新养育一个孩子,日子才算是重新开始,其实并非如此,养不养都应当由当事人自行决定。
别人能关心,能陪伴说话,但不能将自己的想法强加给一个正在失去的人,也不能将再养育一个孩子当作唯一出路。
你愿意养就认真想想自己的能力与心意,你不愿意养,也不用因为别人的眼光而觉得亏欠谁,生活不是答案,没有一个标准的答案。
归根结底,人离开之后,留下来的人依然要吃饭,睡觉,工作,也依然有权重新安排自身的生活,这并非是对于孩子的不舍,也并非是把孩子忘记了,而是活着人应该承担的责任。
四十岁,五十岁,是可以过好日子的年龄,不要把自己先定义为没有未来,年龄从来都不是评判一个人是否能够拥有快乐唯一的标准。
无论多少岁,都可以度过自己的青春岁月,可以养育孩子,在能力范围之内做出选择,想要一个人生活,也可以将自己的生活逐渐过得有模有样。
不必急于证明自己已走出来,也不必逼迫自己表现得很开心,只是不要消沉把所有的日子都占满,能够照顾好自己就是非常重要的一步
这件事情没有哪一条路是天然的高明的,养不养孩子也可以过好自己的日子,真正重要的是你最后的选择生活能否让自己安稳些、自在些。
所以,不要只看失去的部分,也要看看自己手中还有的生活,珍惜可以珍惜的人和生活,慢慢走自己的路,开心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