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生二胎的时候死掉了,我的女儿怎么办?听上去是在为孩子考虑问题,往下推进一步,却发现二胎并没有停留在二胎自身。
要是生二胎,母亲出现意外的情况,留下来的女儿如何处理?要是生完二胎之后,孩子的父亲又出现了意外情况,那么另外一个大人该怎么办呢?这里面有两种担心:一个孩子可能面临失独的风险;一个孩子的父亲,也有可能面临守寡的风险。
这套思想的出发点不复杂,只是认为一个人一个关系一个家庭一个结构,都有风险,因此最好多做一些保障。
但问题也就在于此。
如果一个孩子没有保险,是否应该拥有更多的孩子?由于只要还有个孩子,就依然有失独的风险。
如果仅有一个父亲一个母亲不够保险的话,是否还应该为孩子增添更多的照顾者?毕竟父母都有可能出现意外,仅仅靠两个人听起来也不是很稳妥。
再往后推,只有个配偶是否也不保险?万一出了意外?那么一个配偶也许会离开,那么多个配侣是不是就可以分散风险呢?一个家庭不够稳定,那么多家庭一起承担,是否更加保险?
你看逻辑如果仅仅围绕“防止风险”来运转,就容易一路下滑。
从预防失独,推动到防止失去亲人,再到预防丧偶;从多生孩子,推动到增加照顾者,再推动增加配偶与家庭成员,

这并非是在讨论一个具体的选择是否值得。而是在提示一件事情:将生育与婚姻完完全全当作风险的保险,最终可能会导致一个谁也不打算认真地选择的结果。
明白了预防失独失亲失偶风险的最终方式,是群婚群体养娃。
听上去是不是越发合理?每一个人都会多配备几个伴侣。每个孩子有着一群父母;每个大人有着共同的养育孩子。任何一个个人出现了意外情况,剩下的那个人还能够继续往上爬。
但是要是真的按照这套逻辑来走的话,那么家庭就不会再是现在所理解的那一个家庭了,配偶也就不再是唯独的配偶了,父母与孩子的关系也将重新分配出来。
好熟悉,似乎在哪听过?哦,不是历史上的原始时代吗?
这个推演讽刺的地方,并非是说二胎,婚姻或家庭本身就一定有问题,反而是说任何一个选择都无法将所有的风险都清零。
一个儿童有一个子女的风险,而两个孩子同样也有两个儿女需要面对的事实;一个人有一个伴侣的风险,而多个人的伴侣也会带来一些新的关系方面的问题。
人们总是想要给生活加上一份保险,但是保险一旦成为了生活的一部分,那么生活本身就会被推动走向另外一种极端。
所以,是否生二胎,并不能仅仅看它是否能够降低某种假设的风险;是否要结婚,不能仅仅看未来是否会出现意外。
真正应该承担的是具体人和具体生活,而并非是想象中可以兜住所有一切的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