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身边存在这样的一件事情,直到现在回想起来,依然觉得离婚并没有那么刺眼,男方从头至尾都不露面,反倒更加令人不适。
那一年我读大专的最后一年春天提前出去实习找工作,到了省会城市,暂住在表姐,表姐夫朋友老五的奶粉店。
老五的一个朋友有一个表弟,个子很高,憨厚周正,见谁都乐呵,跟我同岁。
他那时候已经结婚了,媳妇也是个高个子,留着长长的马尾,白白净净的,眼睛黑又圆的,笑起来露出两排白牙,看上去就很有生命力。
那时每次到店里玩,我和另外一个比我大六岁的姑娘,都会私下说,这两个人真的很般配。
后来听闻他们离婚了,我问表姐,明明这么好,怎么才结婚了一年多就离婚了。
表姐表示,女方不久怀孕,孕期检查出红斑狼疮,男方家里立刻提出将孩子打掉,然后离婚,赔偿女方八万元,并将她送回娘家
自检查出来以来,基本上都是男方的父母出面解决的,男方本人也没有出现过。
我记得之前看到他们去哪里都是手牵手,有说有笑,的确像一对很对的夫妇。
我那时还不知道红斑狼疮是怎么回事,还问表姐是否有皮肤病,是否怀孕了容易得。
表姐从事健康方面的工作,她当时表示,这种疾病与免疫系统相关,孕期身体的变化可能引发或加重,但是女方并非最严重。

她真正愤怒的是,男方一家做得太决绝,而且很快找媒人重新介绍男方的对象。
男方也乖乖地去了,女方当时哭的很厉害。
更让我记得的是,老五后来还说过要把我介绍给一个男人。
表姐夫当即表示不行,一个人可以如此对待前妻,也可以这样对待我,而且两家之间距离太远,我父母也不同意。
表姐之后评价他,个子虽高,但是没有主意,基本上都听父母的,至于后来是否再婚不知道。
那时候我很愤怒,认为夫妻之间曾经那般般配,遇到疾病与怀孕,怎能说放弃便放弃。
现在我已经到了而立之年,反倒可以理解一些现实。
人总是趋利避害,男方父母做出了他们认为有利于儿子的决定,也给予了女方一定的经济补助。
从他们的逻辑来看,可能已经认为事情处理完毕了。
但我还是觉得,最让人难受的并不是离婚,而是男方一直缺席,而是很快接受父母的安排,转过身去相亲另外一位女孩。
这件事情让我看到的不仅仅是婚姻中的选择,更是一个成年人的父母面前是否有承担责任能力。
听别人故事,长自己见识。
希望每个人在遭受疾病、怀孕以及家庭冲突的时候都能够有人一同面对,而不仅仅是赔偿与一纸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