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做死这句话并非是劝人不要离婚的,而是说到了大龄的阶段,不要再将生孩子当作理所当然地选择。
如果孩子已经死了,妻子不能生孩子,那么可以推测题主自己至少45岁。
这种判断不一定准确,但是并不会影响后续的分析,由于真正需要看的,并非是两个人是否还有生育的欲望,而是在这个年龄的再生,是否能够承担起随之带来的长期的责任。
大龄生孩子最实际的问题就是精力不一定够用。
孩子从生下来到长大,需要很长的一段时间。养育本身是耗费钱财的,也耗费人的体力,时间,心力。
人年纪大了,孩子也还小,这样的年龄错位就会把生活的压力集中在后面。
孩子要照顾,父母不一定还有足够的精力;当孩子真的需要去承担家庭方面的责任时,父母又有可能进入到养老的阶段。
这并非是说孩子必然会带来压力,而是表明,不能将孩子简单地看作是养老的安排。
养孩子投入在前,养老需要在后,两件事情之间并不可能自然画等号。
更何况在这样的情况之下,孩子还小,父母还年长,爸爸妈妈很难负担起自己养老的责任,而孩子也不能在成长的阶段承担起养老方面的任务。
所以单从风险与现实负担而言,这更像一项纯投资。
有的人可能会认为,既然之前已经失去了孩子,那就更应当继续追求一个。
但追生不会自动地解决原有的问题,反倒可能将生育,抚养,经济以及养老几个层面的压力叠加在一块儿。

孩子的病故带来了痛苦需要认真地面对,但是不能因为痛苦,而把下一次的生育变成一项必须做的事情。
具体身体问题以及生育评估还是应该到正规的医院当面进行咨询,不可以仅仅依靠愿望,更不能够仅仅听取别人的一句话就做出决定。
但是,从生活安排以及风险控制这两个角度来看止损丁克要比继续追求生存更加稳妥。
这里所说的止损并非是说人生就从此什么也不要,而是说有些事情不适合再坚持下去,及时停下来继续增添风险。
两个人如果选择丁克的话,至少能够共同分担生活的成本,也可以在生活上相互照顾。
两人丁克,却比离婚后单独的生活更能抵御风险。
离婚并不是不可以选择的,如果两人确实不能继续相处的话,离婚是有离婚理由的。
但是不能将离婚单过当作天然的更轻松方案来看待,单独承受生活成本以及养老方面的压力,不一定比两个人共同生活更有可能。
归根结底,这并非是在比较谁的人生更加体面,而在于谁的安排更加能够承受后面风险。
养老的定律是可以直接显示出来的:有钱的人>有钱人>没有钱,没有人。
这句话听起来很简单,但是意思却是很现实的。
有钱,有人,最起码生活的成本和照顾问题还有一个缓冲;有钱没有人,经济状况还可以,但是陪伴和照顾会少一点;没有钱有人,尽管有人互相照顾,但是经济压力还是存在;没有钱没有人,这才是最难以承受的状况。
因此自己估计看吧,不要只看想不想生活,也要看是否有精力,有钱,有两个人共同承担的能量。
在大龄阶段进行选择,少些冲动,多些止损,通常比继续追逐一个已经非常重要的目标向前冲,更能够保住后面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