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楼是一种自杀者选择了结束生命的方式,但是从社会学的角度来看,它不仅仅是一种描述一个行为的手段,也是一种社会的现象。
自杀本身就是一个严重的哲学问题,它的出现将人们的目光再次聚焦于眼前的生活,引发对生活的思考。
一个决定自杀的时候,往往体现出一种超出一般人的自毁决心。
问题是,他没有选择用这种强大的意志继续活着,而是将意志集中在求死上,这种反常的行为会引起一些人对生活怀疑和情绪的反应。
因此,自杀不能仅仅是一种个人行为,它也会将一些未被说明的生活问题推向大家的面前。
亲密关系中也有类似结构。
两个相爱的人发生了激烈的矛盾,但是又不能离开对方,所以双方都想要对方为自己做出改变。
在这样的拉扯中,社会能力较差的人,可能会以伤害自身的方式逼迫他们屈服。
自伤,自残,自辱,都是这样的方式。
从自伤,自残,自辱到自杀,反映了一个人对于自己生命的最后建构的尝试失败。
这里所说的“建构”,并非是将人生描述得多么宏大,而是一个人是否能够想象到自己接下来如何生活,是否相信关系能够改变,是否为自己留下能够继续活下去的位置
一旦这些可能性消失了,伤害自己就会从表达痛苦转变为毁灭自己的行为。
所以,选择跳楼自杀的人,可能已经无法预料到自己的未来生活下一秒。
他很可能不能完整地思考眼前的行为所带来的所有后果,也不能继续解决楼底人数多少、有没有拉住自己这类问题。
这并非是在为行为辩护,而是说明了,当极端行为出现的时候,人的思维能力以及对结果的把握可能已经处于非常狭窄的地位。
至于这样的行为是否会遭到社会谴责,这些道德问题通常只能留给还活着的人思考与讨论。
活着的人追问责任,判断对错,也想知道一个生命为何走到此处。
但是这些讨论不能改变事实:从自伤,自残,自辱到自杀,是生命建构的最后一次失败,也是一个人不能再为自己设想下一步的生活极端的表达。
因此,跳楼不应仅仅是一种结束自己的生命方式。
它也暴露了一个人与自己生活、关系和未来的关系已经出现了无法维持的断裂。
理解这点,不代表赞同自杀,也不代表取消对行为结果的讨论,只是承认,行为背后有一个失败的生命构建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