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这个事情,我很难说清楚自己的情绪。
我也和朋友聊过,她认为这样的结局是可以理解的,因为养父母很对孩子很好,孩子也习惯了这里的生活,亲生父母总算找到孩子了,事情好像有了一个比较体面的结尾。
可是我心里一直过不了去。
这难道不是最佳的结果吗?
事情转了一圈,受到最大的伤害的,居然还是父母。
对于孩子而言,在养父母的身边生活很长时间,对那里很熟悉,对现在生活有着感情,不愿意回家,这本身就没错。
孩子不应该为大人负责选择的结果,也不应被要求立即处理复杂亲情与利益。
可以理解孩子感受,和原谅父母的做法并不一样。
真的不能为了养父母对自己的孩子好而放弃买孩子的机会。
你想要养儿防老或者有重男轻女观念,都不能作为买别人孩子理由。
你可以领养,也可以自己生孩子,但是如果做了买卖,意味着另外一个家庭丧失了养孩子的权力。
有人说,养父母这几年的确对孩子很好,应该被看到。

但问题在于,养父母对于孩子的好,何时成为买孩子后的加分点?
若一个人先受到伤害,后来照顾被占有者还可以,这份照顾是否能够抵消最初责任,恐怕不可能。
孩子在父母的身边,不一定能过得好,甚至可以过得更好一些。
买了孩子再用多年的照顾证明自己可以留下孩子,这个因果关系本来就是颠倒的。
现在事件被揭开了,孩子反倒被推到进退两难之地,而这两难并非他所致。
更令我难过的是,买家明明知道是被拐卖孩子,还心安理得的买下来,占为己有的话,就不能仅仅把自己当作一个单纯养育的人。
人贩子自然可恶,也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可以买方呢?
没有人买,就没有这个生意,买方知道孩子来的有问题还继续接手,难道不应当承担责任?
这并不是要将孩子重新推回一个标准的答案中去,也不是否认养父母与孩子已经形成了感情。
但感情存在,并不意味着行为无责任,孩子过得好,也并不代表亲生父母的损失不可忽视。
我只是个旁观者,却很疼爱自己的父母。
他们投入了人力,财力,时间与青春,甚至把可以用来找孩子的所有东西都拿出来了,最终等来的并非完整团聚,而是一种遗憾的结局。
但养父母未得到相应的惩罚,这才是最难以接受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