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对啊,里面一定有问题,单凭这几句话,很多重要的情况并没有说清楚。
但是有一点不能忽视,不管是哪种情况,未成年孩子抚养费一定要留下来。
何况孩子是残疾人,这个安排最高的优先级,不能被轻易带过,也不能在处理别的财产时漏掉。
这里说的并不是谁心里认为应该照顾,而是先将孩子以后抚养问题摆在前面,再看其他财产如何处理。
如果没有保留未成年残疾儿童的抚养费,那么这件事情本身就不对。
所以我才说,一定有问题,不能仅凭一份遗嘱或一句转述,就将事情确定下来。
另外一个容易混淆的问题是:夫妻共有财产。
夫妻共有财产并非是丈夫个人的私有财产,他立遗嘱时,可以处理的范围不是所有。
你的老公遗嘱只可以处理一半的财产,属于你的一半,不管他立了什么遗嘱都不能处理。
这句话的关键不是遗嘱写得有多详细,也不是措辞听起来有多郑重,而是财产本身首先要分清是谁的。
属于你的一半,不能因他在遗嘱中写了什么而成为他的遗产,也不能由他代替你处理。
如果有人将全部夫妻共有财产直接当作丈夫的遗产去安排,那么至少在逻辑方面就出现了问题。
当然,事情不能光靠几句口头的描述来判断,遗嘱的内容、财产的性质和孩子抚养费具体的安排都要一起看。
但是在现有的信息中,两个判断很清楚。
第一,未成年残疾儿童抚养费必须优先支付。
第二,丈夫的遗嘱仅能处理属于自己的那一半,不可越过夫妻共有财产的界限,处置属于妻的部分。
因此,看到这样的说法,我不会急于劝说谁接受结果,也不会将一个遗嘱当作全部的答案。
更合理的回答是先问清楚,孩子抚养费是否有留下,夫妻共有财产是否先分开计算,遗嘱到底写了些什么。
如果这些都没有说出来,就不能说明还有什么重要的情况没说出来。
你是否有话没说完,这个问题并不是挑刺,而是现有的信息与所谓的结果之间的确存在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