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问题最易被一句话“遗嘱写了些什么”带偏,因为遗嘱不是写了多少就可以处分多少,前提是先弄清楚人物关系与财产性质。
很多事情都没交代清楚,连最基本身份都得先确认一下,是你老公还是前夫?
这并非是抠字眼,而是由于身份的不同,所涉及到的财产关系有可能不一样,不能将两种情况混淆在一起。
还得看他在遗嘱中写的那些财产,到底是不是都属于他自己的。
换言的,他是否有权利将这些财产完全处分,才是问题的根本。
如果财产中有夫妻共有财产,则不能因遗嘱写的很完整而直接认为全部归属于遗嘱指定人。
孩子是否是他的孩子,也没有说清楚。
正常来说,爸爸在去世之前,对于自己亲生的孩子尤其是生病了的孩子,肯定是比较担心的。
他怕孩子将来过不好,也怕自己不在了,孩子无法生活。
从这一方面来说,一个父亲把所有的财产都留给孩子,本身就不合乎奇怪或难以理解的道理。
所以,如果事情真的是这样的,但又让人感觉前后不符合常理的话,那么只能考虑是否是孩子不属于他的,或者这背后有隐情。
当然,这仅仅是依据已经说出的情况来进行判断的,不能将没有交代的那部分擅自地补上。
财产问题要分开看,不能只看遗嘱一张纸。
如果房子是他婚前所拥有的房产,那么这一部分财产可由他写遗嘱予以处分。
但是如果房子是婚内购买的话,性质就不同了,因为它是夫妻共有财产。
夫妻共有财产中有你的一半,他只能处理他自己的一半。
若他在遗嘱中将你的那部分也一并予以处理,超出其处分权限的那一部分便无效。
这里关键不在于遗嘱是否写“全部”,而在于这套房子是否为夫妻共有财产。
同样道理,也适用公积金。
夫妻关系在一起的公积金,是夫妻共有财产,其中有你一半。
剩下的属于他的另一半,才是他可以依照遗嘱处理的部分。
因此,看到“全部的财产给孩子”的时候,不能仅看情绪,也不能单看字面。
先确定身份,然后确定孩子的关系,最后将婚前财产,婚内共有财产与公积金分开来看,才知道遗嘱究竟有多大作用。
说白了,遗嘱可以处理的只是他有权处理的财产,夫妻共有财产中的一半属于你的,不会因他写入遗嘱而自动成为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