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得承认,孙卓的情绪不是别人几句话可以替他整理出来的, 18岁孩子忽然遇到这么大的事情,短期内难以接受,本身就是正常反应。
真正令我感到刺眼的是,这笔交易中的买家,即所谓养父母,我的判断并未改变,他们自私与冷血已经到了难以用一般家庭矛盾去解释的地步。
他们为满足自己的儿子利益,可以伤害自己亲生父母,也能伤害孩子,甚至伤害他们的两个孩子。
更大的问题是,他们甚至无视国家法律。
这表明在他们的心目中,利益是最前面的,其他的东西都需要为利益让路,凡是与他们利益有冲突的人与事,都要被他们想方设法解决。
因此,问题或许不仅仅在于他们是否爱孙卓,而是他们到底爱谁。
从这些举动来看,他们并不一定真的爱孙卓,也并非真正的爱自己两个女儿。他们更在乎的是从孩子的身上获得的满足感。
孙卓是由他们抚养的,是因为他们符合传宗接代利益的需要。
如果这个孩子无法继续满足他的需要,甚至只能以他们期望的方式维持这份利益,他们是否会将他当作孩子,就值得怀疑。
例如:孙卓改姓,或以后孙卓儿子不姓孙,这些事情如果与他们认为的利益冲突,他们是否会立即翻脸,谁也不能代替他们承认不会。
有人或许会说,毕竟养了那么多年,多少还是有感情的。
但问题是,感情如果一直都要服从于利益,那么它就不是一种稳定的情感了,而是有条件地占有。
他们养育孙卓,是因为他们这样做是对自己有益的,而不是不管发生什么事情,都愿意将他当作独立的人去尊重。
将孩子当作工具的人,往往只在工具好使的时候谈论感情。
如果工具不好使用,或者使用的成本增加,原先很深的情感可能会很快变成嫌弃,指责,甚至弃的不顾。
原文中的极端假设很刺耳,但是说明了一个事实:如果伤害了孙卓可以让他们得到更多的利益,他们不一定会因亲情放弃。
这并不意味着他们必然会做出最为极端的举动,而是说,按照这种将人完全置于利益账本之中的逻辑,亲情并无真正底线。
如同养猪,养着不杀,因为这样比较划算,而不是因为喜欢这只猪。
如果继续养着不划算,以他们这样的自私性格,最先被抛弃的或许是感情而非利益。
因此,孙卓所面临的,恐怕不仅仅是身份的变化,也不止是与养父母的情感纠葛。
他还要重新评估一下,这些人以前给他的照顾,到底是出于爱还是因为他满足了他们的需求。
这个问题很残酷,但是不能因残酷而假装它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