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话最扎心的地方,不仅是语气难听,而是将一个人的困难,压缩成几句冰冷的算计。
“谁孩子要找谁去”,是提出的第一个建议。
它没有谈论当事人为何不能继续生活,也没有尝试区分家庭关系中的责任与现实压力,仅将孩子推回一个简单归属问题上,如同处理一件无需感情的物品一般。
接下来的那句话更加直白。
若一个人实在不能继续生活,建议她尽可能激怒公公与小叔子,要求对方起诉她,指控她在一个男人自杀这件事情上承担不能推卸的刑事义务。
这个说法的因果关系很明确,但也很残忍。
先将家庭冲突推向更为激烈的地步,然后将可能发生的起诉和入狱,包装为解决吃饭的方法。
所谓吃一段时间免费饭,指的是通过入狱得到一段时期基本生活的保障。
他甚至没有将入狱视为严重后果,而是将此事视为一种可尝试的生存方式。

更荒唐的是,话里又补充了一句,这段“免费餐”应该不会吃多久,因为当事人有一个智力缺陷未成年的子女。
也就是说,前面的建议不是用于解决问题的,而是用于对惩罚的时间和家庭的牵挂。
如果饿的不行,可以尝试一下。
这句话看起来是调侃,实际上将饥饿,刑事责任,自杀事件以及未成年子女,都揉成一个轻松的笑话。
这种表达的最危险之处,并不是它真的可以解决什么问题,而是会让人误解为,伤害自己,激怒家人,将自己送入监狱,竟然可以成为一条现实的出路。
但这个逻辑中没有真实的生活,只有相互推诿和更大代价。
“谁的儿子找谁去”无法解决一个人眼前饥饿的问题,“激怒了家人”也无法自动承认任何刑责。
至于一个男人自杀这件事,是否是刑事责任,更不能用几句话说出来,具体的问题要由有权的机关来判断。
若当事人真的无法生活,至少不能将这句话当作办法,更不能将其当作玩笑继续推进。
这些建议看似尖锐,实质上是将一个人的困难重新转化为惩罚她的借口。
真正问题没有得到回答,剩下的只是:先将人推向更危险的地方,然后假装那是帮助她活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