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我和老公曾经讨论过一次,不过那时候女儿已经生下来了,讨论的也并非是“如果我死了”这样的单一情况,而是要是我死了,无论是什么原因,他是不是就能够再婚。
看他的意思,好像很热情,甚至有点期待我说不同意的意思。但我并不在意这件事情,人都不在了,继续占据那个位置有何意义?再说,这个位置可能也占不到。
所以我意思很明确,你以后再婚,随意就好。即使我的葬礼刚刚结束,你就去结婚,我也没有什么意见。人活着时有自己生活,人不在了,也无需要要求留下来的人把余生关在那里。
但是女儿不一样,我想让你把她交给孩子的父母,也就是孩子外公外婆照看,我甚至没有告诉他抚养费的事情,因为我怕万一他不愿给,我妈会生气把身体弄坏。
我的父母退休了,身体还可以,和女儿感情很好,经济上,养活她一个孩子上大学也没问题。我没有哥哥,只有妹妹,而且妹妹不在老家,所以在我的眼里,女儿是可以托付给父母的。
这并不意味着丈夫再婚一定会变坏,而是再婚之后,他的生活方向、家庭关系以及责任分配都将发生改变。那时他不再是我心中的那个可以安心托付给女儿的人,公公婆婆在此事上也不是合适的选择。
说白了,我想到的最好的安排,就是将女儿交给父母,这个判断中有感情,也有现实的考量。孩子不是说一句“我照顾好”就可以了,还要看谁真的愿意承担,谁和她有长久的感情,谁有能力过好日子。
当然,倘若我有一个长期居住在家中的兄弟或姐妹的话,那么情况或许就会不一样。家中多一个可以共同承担责任的人,女儿的安排或许不只是外公外婆。但是我没有这个条件,所以只能根据自己的家庭状况做决定。
我私下也想过一个问题,如果丈夫先死了呢?我可能也会再婚,只是等到女儿上大学了。不是我比他高尚,也不是女性应该守着什么,而是孩子还很小的时候,家庭稳定比她重要。
我们的夫妻感情非常好,可以说是相濡以沫的。正是因为感情好,我才更容易接受这样的观点:如果有一个人先离开,留下来的人没必要将自己的一生都交出去。
人生还很长,活着的人还得继续生活,也应该坦然地去寻找自身的幸福。对孩子交给谁,不能仅凭承诺和想象,要看谁真可信,谁有能力,也要看具体家庭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