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类问题表面上是问遗嘱如何写,实际上要先分清财产性质。
一句话“这是老公婚前财产”,不能自动排除其中的所有财产,除了夫妻共有财产外。
真正需要问的是,你确定这里都是你老公婚前财产吗?
没有婚后的共同财产吗?
两个问题并非抬杠,而是判断以后遗产如何分配的前提。
如果财产中确实有婚后共有财产,就不能将整个财产视为你老公个人的遗产。
只有先区分哪些是夫妻共有财产,哪些是你老公可以处分的部分,后面遗嘱问题才会有讨论的基础。
很多人都听说“有遗嘱”,觉得遗产已经安排好了,其实事情并没有那么简单。
遗嘱可以处理什么,还是要受法律的规定约束的,不能光看立遗嘱人单方面的意思。
更重要的一点是,即使遗嘱有效,生前由你老公抚养孩子既无生活来源又无劳动能力,依法律规定要留给孩子一部分遗产。

这里的关键,不是遗嘱是否写了孩子的名字,而是孩子是否符合这样的情况。
若孩子既无生活来源,又无劳动能力,且生前由你老公抚养,则即便遗嘱有效,也不能简单地理解为孩子无分寸。
遗嘱有效,并不意味着能排除法律所规定的应当保留的部分财产。
因此,判断这件事情,不能只看遗嘱上几句话。
前面看财产是否属于你老公个人财产,或者其中包含婚后共有财产。
后续还要看孩子是否有生活来源,是否有劳动能力,以及生前是否依靠你的老公养育。
如果这几层关系没有分开,直接谈论“谁可以拿多少”会把问题说偏了。
按照这样的逻辑,结论就比较明确了。
你的孩子会分一半的遗产。
这并非是一个遗嘱就可以直接决定的,也并非是谁主张得更加强硬,而是由财产性质与孩子的具体状况共同决定的。
归根结底,先区分夫妻共有财产,再考虑遗嘱效力,最后确定孩子是否为法律规定的需保留遗产的情形,顺序不能颠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