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岁的时候生孩子,可不能仅仅凭着年龄就先把结论给定下来,说问题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也不能单凭着自己的想法就认为肯定是没有问题的。
比较安全的做法是到医院进行一次综合的检查,把需要了解的事情先了解一下。
检查并不是为了吓唬人,也不是替谁做出决策,而是要让两个人去面对同样一份清晰的信息,
有问题的话,大夫会跟你说,可以不可以生,是否适合生。具体情况如何,都应当听专业的判断。
这件事情不能靠猜测,也不能凭谁声音大,更不能借一句“我认为应该没有事”压过去所有的顾虑。
其实,生不生并非一个人的问题,而是两人共同面对的问題。
你对象心情理解,自己心情也理解。
一个人要孩子的时候,另外的人有担心,有犹豫,有时候不愿意,而这些情绪并没有谁天生就是对的。
这样的事情没有正与反,至少不可以简单的把一方说是自私,而另一方却说是不负责任的。
许多时候真正需要去处理的并非是谁先退让,而是两人能不能说出自己的想法,然后一块儿商量。
但以离婚为筹码,不太合适。

离婚被当作逼迫对方表态,事情也不再仅仅是生不生,而是用关系的方式留给对方压力。
这并非是在认真讨论,而是让对方先去承担失去自己婚姻的负担。
婚姻当中的重要决定,本身就应该通过沟通与判断来进行,不可以一不小心把离婚摆在桌子上。
你可以说出你想要孩子的想法,也可以表达出你为什么这么在意,但是表达愿望跟拿离婚来威胁对方是两码事。
前者是说清楚自己想法,后者是逼对方接纳你的想法
而且连基本的检查都没做,直接就把离婚拿了出来,有点将还没搞清楚的事先推到最极端的地步。
先检查一下,听听大夫的怎么说,然后两个人的担心放在一起说,顺序会比较合适。
如果医生不建议你去生,你的对象应该也不会再勉强你。
因为这个时候面临的已经不再是一个单纯的愿意不愿意的问题了,而是对于检查结果以及专业意见的看法。
当然最后如何决定,还是两个人,别人无法替你们过生活,也无法为你们负担决定后心情。
因此这件事情没必要急于分出谁输谁赢,更无必先将离婚当作筹码。
查清楚身体情况,说清楚彼此想法,愿意再商量,商量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