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受到伤害,当然可以屈服,也可以愤怒,但是受害者的身份不能成为永远发泄情绪的借口。
情绪说出来是正常的,把所有的情绪都给孩子,是另外一回事。
很多事情有时候做一点,不一定马上出问题,但是一旦反复做,做过头了,性质就改变了。
这并不是要求一个人一直冷静下来,也并不是孩子一点也不可批评。
孩子当然能被教育,也可能因犯错被制止,但是教育和发泄,根本不是一回事。
打骂并不是判断所有事物的唯一标准,关键是是否长期将负面情绪倾泻给孩子。
如果这种倒霉还出现在大家面前,对孩子的伤害会更大。
孩子无需承担成年人婚姻失败,也无需为成年人消化愤怒与痛苦。
成年人能够解释自己受到了什么伤害,但是不能因为受到伤害而将另一个更小的人当作情绪的垃圾桶。
这件事情最终导致孩子走向极端,并非一句话“她是受害者”可以解释的。
受害与伤害别人,可以同时发生。
前一个经历值得看到,后一个行为也要承担后果,不能相互抵消。
如果只看她曾经吃过的苦,就会抹去孩子吃的东西。
如果只是说她可怜,就意味着默认弱者能够继续将压力转嫁给更强的人。
这并不是同情心问题,而是边界问题。
再看她之后陷入的困境,也不能仅仅归结于离婚。
家境富裕时,为何没有给自己或给娘家留下一笔应急的积蓄?
这个问题看似不近人情,但是家庭中真正发生突发事件时,钱往往是最直接的一个缓冲。
如果真的把孩子放心了,至少可以留下一笔用于教育的钱。
这笔钱一般不显眼,但在突发事件中,可能是救急的资本。
当然,这并不是在责备一个人为何没有提前计算好所有的风险。
生活本身就不可能被全部规划,谁也不能确保每一笔钱恰好落在最需要的地方。
但是家境富裕的时候没有为自己留下小金库,家庭财产没有可支配的保险,风险就集中在某个人身上了。
等到婚姻结束,财产还没有分到,原本看不到的问题就一下子全都暴露了出来。
没有积蓄,没有可以使用的教育资源,也没有应急的退路,人容易直接堕入地狱。
这并不是一句话“她太惨”就可以解决的问题。
因此,这个女人的确有值得同情之处,但是我并不认为她可以被完全地原谅。
她受伤了,表示她需要帮助,并不代表她可以再伤害到孩子。
她缺钱,表示家庭保障出问题,不代表孩子应该为她承担责任。
同情一个人的时候,也要将孩子放在画面中。
不要只看到大人的婚姻与财产,也不要忘记孩子承受着长期情绪的压力。
一个人是受害者,也是对孩子的伤害者。
这两件事情并不矛盾,真正要区分的是这里的因缘与界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