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去了女儿之后,最难以面对的,往往并非是某一个特定的时刻,而是生活中处处有她留下来的地方。
饭桌上没有一个碗筷,家里没有了一个能说话的人,很多本来顺手就可以做的事情,突然都没有意义了。
这样的痛苦,不是别人说几句想开点就可以消除的。
因此我不想轻易劝人放下,也不认为时间本身可以处理好一切。
但是如果各种办法都尝试过了,还是无法从痛苦中走出来,那么可以尝试着收养一个小孩。
这并不意味着收养后,原本的孩子可以被取代,也并非是有了另外一个孩子,悲伤就自动结束了。
孩子与孩子间没有谁可以代替谁,这本来就不应该拿来进行比较。
我只想说的是,家里又有一个人需要照顾,需要陪伴,生活或许会多一些具体的挂念。
这种挂念不是命令,也不是对过去的孩子背叛。
一个人可以一面想念自己女儿,一面照顾另外的孩子。
两件事情并不矛盾,也没有一件事可以抹去另一件。
若决定收养,出发点不应该是将新的孩子当作替身,而应当将他当作独立的人,认真地接受他的生活
我是独生子女。
很久之前,我也认真地思考过一件事情。
如果某天我意外地离开了,我希望我父母可以收养一个小孩。
并不是因为孩子可以成为我,也不是我想让他们尽快忘记我。
相反,我明白他们会思念我,所以我希望他们能够继续生活下去,家里还有声音,身边还有人陪伴。
我不明白这位妈妈的女儿为何会走到这一步。
一个选择以这种方式离开的人,背后可能会有别人不知道的疲倦,也可能是她自身长期承受,一直走不出去的。
这些因素,外人无法为她下定论。
可以肯定的是,留下的人也在承受着很大的痛楚。
倘若女儿与父母的关系还是可以的话,我想她肯定会期望父母能够平安地活着。
这并非要求父母立刻恢复正常,也不是要他们停下思念。
只是她可能很累了,走不出来,也撑不住了。
留下的人,至少不用把自己的一生都交给这种痛苦。
当然,收养并非每个人都合适的选择,也不是对丧亲的痛苦的一致答案。
是否有能力照料孩子,家庭是否接受,自己是否愿意承担新的关系,都需要逐步想明白。
若决定走这条路,相关的情况还是要通过正规渠道知道。
如果痛苦影响到生活,也可以寻求正规心理帮助,面对自己究竟需要些什么。
我只是认为,当一个人无法摆脱悲伤的时候,不必将未来看作是一片空白的。
可以怀揣对女儿的牵挂继续生活,也可以在适当的时候将爱与责任交付给另外一个真正存在着的小孩。
这并非是忘记,而是没有将离开的人,以及留下的人一同带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