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故事常常被压缩为一句话:男方因亲子鉴定与遗产分配的纠纷走向极端。
但是把它只解释为“被绿了而想不开”,其实是几层完全不一样的问题混在一起。
财产如何分配,与孩子是否亲生本来就不一样。
婚后财产一般为夫妻各一半理解,婚前财产则取决于权属与遗嘱。
遗嘱并不是写了什么就必然是什么,涉及配偶,未成年子女权益,还有是否处分本不属于自身的财产,都会影响到结果。
一个例子:男方在自杀之前立下遗嘱,将遗产全部归还给初恋的情人,并给对方写了张三百万的欠条。
后来认为先由老婆拿到一半的家产,未成年的孩子也要分得相应的部分。
男方与初恋情人没有三百万的转账记录,初恋的情人也没有拿出自己曾借出这笔钱来的证据,因此遗嘱与借贷关系未得到认可。
最后遗产归老婆与孩子,欠条也失效,初恋情人无一分。
另外一个例子是,男方病危之前留下遗嘱,声称家里的所有财产乃至一针一线,均归保姆所有,并且还办理公证。
但是公证并不意味着可以处分他人财产。
判决仍确定家产中有一部分属于老婆,男方无权将老婆的部分也当作自己的钱写入遗嘱,因此保姆最终什么也没得到。
亲子关系是另外一条线。
婚后出生的孩子,一般不能仅凭一个怀疑就否认亲子关系,是否要鉴定,由谁鉴定,要经过相应的程序。
婚外生育的孩子,也不能仅凭一句话“不是亲生”就做出法律上的判断,还是要看证据以及法院指定第三方的亲子鉴定结果。
因此,现实中的路线并不是一句话“做了鉴定全都清零”。
若婚内生育鉴定确认非亲生,则可进入离婚,抚养与财产处理,前妻和无血缘孩子是否参加分配,也取决于具体的法律关系及裁判结论。
要是没有领取结婚证,没有喝酒,也没有长时间以夫妻名义一起生活,生下有障碍孩子之后,男方将女方与孩子一同抛弃,又没有进行亲子鉴定,这也不是一句炮友赖上了的话可以解释的。
还有人将二胎、三胎和做好检查与照顾,直接说成是可以生出正常的孩子。
这句话不是医学的结论。
辅助生殖与高龄生育均需正规医院进行评估,检查能够帮助识别部分风险,但不能保证结果,也不能代替面诊与产前管理
真正需要警惕的是,有人将复杂的纠纷强制成两个选项:或男方被绿,亲子鉴定上法庭,亲朋皆知,脸薄得不想活,或被有障碍孩子女方纠缠,认为人生灰暗,遂结束生命
这样的归因既粗暴,又容易使逝者、孩子与女性一同成为情绪工具。
遗产应当以权属、证据及法律程序为准,亲子关系应以鉴定与裁判为准,生育风险应交由正规医疗机构评估。
将三件事揉合在一起,再以“男人受到刺激”结束,看似爽快,其实什么也没有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