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个案例,一个男人找律师咨询,说妻子在生孩子的时候发生了羊水栓塞,没有救回来,他想问能否找岳父母要回彩礼。
这句话听起来很刺耳,很多人的第一反应都是愤怒。
但是把情绪放在一边,真正需要说明的是,这种事情为何不能和男人的参军牺牲放到同一个秤上去比较。
有的人一说到女人生孩子,就拿男人当兵,参军来比较。
意思是说,男人也会冒风险,也会在执行任务中牺牲,因此女性生孩子承担风险,似乎也应该是一种对等的牺牲。
问题在于,对等不能仅仅看“都存在风险”四个字。
风险发生在什么地方,承担风险的那个人,风险之后由谁来负责,完全是两回事。
不说是否有女兵,仅仅说男人当兵一旦牺牲,国家给予的抚恤金等等,基本够父母养老。
这至少表明,参军牺牲并非仅仅由一个家庭承担。
有明确责任承接、有相应抚恤安排,父母后面生活基本可以保障。
可是生孩子出现意外,情况并不是如此。
女性承担生育风险,家庭可能遭受失去妻子和母亲的痛苦与压力,但并没有因她是生孩子出事,而自然获得同样的抚恤待遇

这就是两个风险之间最难以抹除的差别。
有人只是看到“男人参军可能死,女人生孩子可能死”,便顺手得出了两者可以相互比较的结论。
这样的推理看起来很公平,实际上只是将结果相似,误解为责任一致。
一是国家承担职责的职业风险,二是生育中可能出现的医疗意外,不能因为最终都死亡了,而将两件事情简单地并列起来。
何况,以参军牺牲作为生育风险的背书本身就会掩盖女性所付出的真实代价
生孩子并不是一句话“女人也要为家庭做出贡献”就可以带过的。
对于咨询彩礼能否回来的男人,别人自然可以批评其想法,也可以认为这个问题太过冷酷。
但如果仅以“她是生孩子死的,所以彩礼不可提”结束讨论,并未将事情讲清楚。
彩礼与妻子因为生育意外而去世之间,如何处理,既涉及到家庭关系,也涉及到具体的法律问题,不能用一句道德的口号来代替判断。
可以肯定的是,不能将女性的生育所造成的伤害与男人的参军牺牲相比较,也不能以国家对参军的牺牲者进行抚恤来证明生育的风险也被同样接受了。
事实并非如此。
这种比较看似强调男女都难,但是实际上却可能将女性生育之后的风险与代价说轻了些。
真正的公平讨论,并非是寻找一个男性的经历来消除女性的遭遇,而是承认两个责任结构不一样,结果也不能用一样的话语来解释。
至于具体彩礼的处理,还是需要看证据,关系以及正规的法律咨询,不能将一个丧失妻子的家庭简单地压缩为“彩礼应不应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