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于这件事情的想法很简单,孩子究竟跟谁姓,跟谁生活,不只是看家里人的脸面,也不只是一时的情绪,还要看夫妻两个是否愿意承担责任。
如果有足够的钱,而妻子是独生女,我将孩子交由外公外婆抚养,让孩子跟随妻子的姓氏。
这并非是孩子可以随意安排,也并非是当父亲的人能够将责任向外推卸,而是由于妻子为独生女,外公外婆身旁无其他孩子,孩子跟随他们生活,随妻子姓氏,对于这个家庭而言有其自身的分量
但是这里有个前提,就是钱要给够。
钱不够,嘴上说的再好听,最后也可能成为外公外婆真的承受了大部分的养育压力,夫妻二人只留下了一个看上去体面的选择。
因此,要是真的这样安排的话,就不能仅仅说送孩子去,还得承担相应的生活的责任。
如果妻子是独生女的话,我就留下孩子在身边,自己和妻子养大。
孩子到了这个世界上,不能因为姓名、住在哪里,或者双方的亲属如何分工,而成为一个可以转移的安排。
这孩子是我与妻子共同决定带给这个世界的,也是这女人的生命的延续,无论如何,我都要为他负责。
这里的责任不仅仅是把孩子生下来,也不只是偶尔见面,逢年过节给些钱,更不是将孩子交给他人以后,自己觉得任务成功了。
可以自己养,就尽量养,可以陪着长大,就不要一并省去陪伴。
当然留下来自己养,并不意味着就要和妻子娘舅家断绝关系。
应该多去娘舅家走一走,让孩子明白自己是来自哪一种亲属关系,也让妻子这边的家人可以参与孩子的成长。
这和将孩子完全交由外公外婆抚养是两码事。
一是父母自己负责,同时与娘舅家保持往来,另一个是将日常养育交由外公外婆承担。
如果手上有预留的话,买个房给孩子住。
如果有条件买房的话,留一些钱给他。
这并非是用房子和钱来代替父母,也并非是认为有了物质的安排,就可以将其他的责任给抹除掉,而是在自身负责的情况下,尽可能给孩子一些实际保障。
归根结底,姓什么并不是最重要的问题,住在哪里也并不是唯一的。
真正需要问的是,谁做了决定,谁就愿意承担起决定的责任。
妻子为独生女,可以考虑孩子随母姓,也可以由外公外婆来养育,但不能自动成为父母避责的理由。
若不是独生女,留身边自养,多到娘舅家走动,有房就给他房子,没有房就留钱给她。
这套安排的背后逻辑不复杂,区别只是家庭状况不同,承担责任方式也不一样。
孩子不是为了证明谁赢了,也不是一种延续一个姓氏的手段。
他是夫妻一起决定带来这个世界的人,所以无论最后跟谁姓,由谁照料,父母都不能将自己的责任全部交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