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年人也有可能发生斯德哥爾摩综合征,尤其是心智不成熟的儿童。
未成年的人很容易以二元论来理解世界,让自己快乐的人是好人,让不舒服的是坏人;
这种说法很常见,不能因此判断孩子的本质是好还是坏。
人本身就有风险讨厌的一面,会对改变产生不安与抗拒的情绪,同时又期望看得到收益的小变化。
我们在一次又一次的变化中长大。
孩子如果长期接受这样的教育,就有可能形成一种价值取向。
因此我不相信买家对孩子有多好教育。
就连买孩子都能做出来,至少表明他们缺乏同理心,比较自私,也缺乏对法规的尊重。
但此次事件对于孩子而言,也许是一次重建价值观的契机。
怎么判,依法律法规而定。
孩子可向亲生父母提出谅解书,但是谅解不代表一定要判决。
司法机关不能因孩子愿意承认买家而轻易放过这件事,而应当作为一种警示。
理解了亲生父母与孩子之间的两难,并不意味着放弃对于是非的评判。
父母应该让孩子明白,自己的感情和关心比买家更重要,也更单纯。
只是这事不能操作过急。

孩子要求写谅解书,可以写,但是告诉孩子,父母并不原谅买家,只希望孩子少些痛苦。
讲理的部分,最好交由第三者,亲生父母最好不要与孩子正面辩论。
更好的情况是,亲生父母教育与生活条件更好。
可以借助学校配合的理由,先将孩子接来照顾,然后逐渐增加与自然的相处机会。
如果买方被判处有期徒刑,这样的安排更有可能实现。
买卖双方应当支付民事赔偿,赔偿所得用于帮助亲生父母照顾孩子、维持感情。
成人连抽卡,集卡都戒不掉,说明人性的弱点是有的。
任何事情都有两面性,我们也能利用这些缺点,帮孩子更好地建立信任和感情关系。
具体的活动与流程可以请专业人士设计。
许多死对头共同面临外部压力,陷入困境的时候,会暂时放弃冲突并肩作战,外部的压力消失之后又可能会恢复敌对,这并不奇怪
我很不想让孩子再回到买家的身边。
国外曾经有一种令人难以忍受的说法,强奸犯若愿娶被强奸女人,可不受判刑。
这样的逻辑问题是,将受害人的态度当作放过施害人理由。
只要孩子愿意,就允许他认贼作父,不是在鼓励他买孩子吗?
一个坏蛋或许会想,我买了一个被拐卖的孩子,本来是为了养孩子防老,即使事情败露了,服刑几年之后,依然有人养我,那我为何不做呢?
孩子可以认养父母,需要理解,但是这不是放过买方的借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