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失去了孩子的家庭,外人最易做的事情,就是急于说一句「节哀顺变」,以为事情已被安慰过去。
但是这种痛苦并不是一句话可以承受的,也不是别人所想象的“想开一点”可以解决的。
我听说过两个可参考的家庭,他们经历不同,但是后来都选择再生育。
第一家庭,孩子17岁的男孩,后跳楼自杀,母亲当时50多岁了,后来通过代孕产下一对双胞胎。
第二家庭,女儿20岁因火车事故离世,父亲为医生,母亲近50岁,后自己又生了个儿子。
两个家庭有着相似的结果,在生育了二胎之后,生活的状态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他们将这件事情看作是一种大大地治愈。
这里所说的“治愈”并不是指孩子回来过,也不是指新的孩子可以代替已经失去的。
失去就失去了,新生命也不应该被要求去完成替代谁的工作。
但是人活着,总要向前走,而再生育对一些家庭而言,的确可能会重新给生活的重心,具体的日常,以及继续照料一个孩子的义务。
这不是别人可以为他们做出的决定,也不是一句话“再生个就好了”可以概括的。
其中涉及年龄,身体,家庭关系,也涉及他们是否愿意面对以后的生活。
尤其高龄生育或辅助生殖,并非情绪上想要做就可以完成的事情,具体能否做,风险如何评估,需要到正规医院进行咨询。

我说的是,两个家庭最终走过的路,并非为所有失独的家庭开出的方法。
有人或许会问,孩子都失去了,为何还要再生?
这个问题看似在为他们考虑,实则常常将自身的价值判断放在别人的人生中。
他们并非为了抹去记忆,也并非为证明什么,更不是为了使外人感觉这个家庭回归正常。
他们只是以自己的方式,将日子重新过了下去。
对我而言,这两件事给我的启示,并非“生二胎就可以解决痛苦”,而是人在遭受巨大打击的时候仍然可以做出新的抉择。
这种选择不一定适合每个人,也不一定可以复制,但至少表明了未来并没有因为某个变故而完全写死。
所以,如果问我以后怎么做的话,我的回答还是很清楚的:我将来要有两个儿子。
这并不是因为我认为孩子越多就越好,也不是生育是治愈创伤的手段。
只是我对于家庭的理解,本身就包含了两个孩子,也愿意为此项计划解决相应的实际问题。
至于别人如何选择,我不劝生,也不劝不生。
真正关键的是,当事人是否能够在了解身体状况、家庭承担能力以及现实风险后,做出愿意承担的选择。
有孩子的人,需要被尊重,而非被催着忘记,再生育的人,也不应该被简单地评价为已经放下。
带着思念过日子,以及重新面对一个孩子,本来就可以一起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