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出来,是让人了解案件的进展,让人明白人贩子可耻,而不是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上批判受害人。
孩子是害人的,是无辜的,你们究竟在批评一个孩子些什么?
难道非得骂一个无辜的孩子,才能显示自己多高尚?
认贼作父这个词已经被搬出来,但是这词究竟是何种意思,出自于什么典故,又是词性,真的都已经弄明白了。
有的人连词的意思和使用的语境都不知道,先把最重要、最刺激的话说出来,等别人说话语气不对了,又强调自己只是说事实。
这不是客观,这是带有戾气说话后,还不承认自己批判的态度。
孩子遭受的事件影响本来就不大。
一方面是一起生活了十几年的人,另一面是熟悉的亲生父亲,孩子比较重感情,选择了他认为的养父母,这是可以理解的,也不违法的。
这个决定可能与大众的期望不一致,也可能是许多人无法理解的决定,但是不能理解,并不代表有资格批评。
特别是不能将一个本来应该被批评的受害者推向道德审判。
有人说,孩子选择你不能理解。
这话没问题。
问题是,有些人说出口是“认贼为父”,并将这些明显带有否定与羞辱性质的话语包装成了冷冰冰事实。
你自己看一遍这句话,难道感觉不到其中批判的态度与语气。
何谓陈述事实,何谓戾气陈述,请先将这两件事区分开来。
这个案例或许比较敏感,但道理不难理解。
独立学院有一个学生,客观的说法是:他是一个本科生,他是独立的学院本科。
再加上戾气与歧视之后,就变成了:“呵,他是三本生。
表面上看似是在说同样的事情,实际上传递出的态度根本就不一样。
因此,不要总是用最难听的话语来评价受害人,也不要把自己的坏心思隐藏在“我是说事实”之后。
孩子有他的感情与判断,作为养父母应该理解,不应该因为这样的选择不合大众的期待而被骂作“认贼为父”。
有的人真的应该闭上一张到处批评的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