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件事最容易混淆的是,不是遗产如何分配,而是遗产究竟从哪一部分起算。
他结婚后所拥有的房产,以及婚后所获取的收入均为夫妻共有财产。
既然夫妻共有财产,就不能将全部房产与收入都视为他个人财产了。
其中一半属于你,这一半并不属于他的遗产范畴。
唯有属于他另一半的共同财产,才会在相应情况下被视为遗产。
因此,分割顺序不可以倒过来,不可以先把所有财产拿去谈继承,然后再去处理夫妻共有财产。
先将共同财产当中属于你的那一部分分出来,剩余属于他的那部分,才是可以依照他的意愿去处置的遗产
这也是这些问题中最重要的一条界线。
他表示要留下遗产给自己父亲和弟弟,只能从属于他的那一部分遗产去理解,而不是将原本属于自己的财产全部处分掉。
他有责任抚养小孩,这个责任不会因为他将遗产留给了父亲和弟弟而消失。
换言的,遗产如何安排、孩子抚养的责任,是两个要分开来看的问题。
如果他遗产由父亲与弟弟继承的话,父亲和弟弟应当在继承的范围之内承担相应的责任。
这里有一个界限需要说明,他们承担的义务范围,是继承的遗产范围,而非无限扩大到和遗产没有关系的个人财产;
孩子抚养费也不应该被简单地理解为没有人负责。
在此基础上,小孩一半抚养费,应该由他父亲和弟弟承担在继承遗产范围之内。
之所以一半,是因为这里所讨论的是他应该承担的那部分抚养费,而不是将所有抚养责任都交给继承人的。
因此,整个事情可以按这样的顺序来看:婚后房产与收入先确定夫妻共有财产,属于你的一半先分出,他的一半才作遗产处理,继承遗产父亲和弟弟,再在遗产范畴内承担相应孩子抚养费用。
不要把继承遗产和承担孩子的抚养费当作互相排斥的事情,前者是财产的关系,后者是抚养的义务。
也不要因为他将遗产留给父亲和弟弟,而忽视了孩子应当得到的抚养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