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件事,子女的态度是明确的:坚决反对,而非因父亲以离婚施压,而默认母亲要生下孩子。
不要将问题理解为家中多一个弟弟那么简单,因为孩子一出生,真正吃苦受累的,很有可能是你。
你父亲说不去医院离婚,表面上是在做选择,实际上也是将生育和抚养压力推给了你母亲,甚至提前给了你。
因此你无需为这个决定寻找理由,也无需为所谓家庭责任而将自身的人生一同押入。
你的母亲如果原本就不愿意生孩子的话,她的愿望应该被尊重。
生孩子并不是一句想要生就要生的话,也不是父亲以离婚威胁数句,母亲必须承担的责任。
她可以不同意,也可以拒绝,更不应该因为怕婚姻结束而被迫接受一种自己不愿意的结果。
这一点,子女可以明确地支持母亲,而非站在施压一方。
至于你的父亲,如果他将不生孩子当作离婚条件,那么就让他承担这一选择的结果。
你妈妈是不愿意生孩子的,既然这样,你爸就离婚找个女人生孩子吧。
这句话听上去或许有点冷,但是道理并不简单:他想要一个新的儿子,就应该为他的愿望负责,而不是将责任包装为全家的责任。
他不能一方面把你排除在了家人之外,另一方面又要求你对他后来的儿子负责任。
离婚后,你只需每月给他几百元抚养费就可以了。
至于他的再婚生下的儿子,就跟你没关系了,以后也不用你抚养了。
这里最关键的不是几百块钱,而是责任界限要说清楚。
你能够承担自己的依法或者应该承担的部分,但是不可以因为他重新建立家庭,而被默认为弟弟长期照顾者。
许多家庭在这件事情上,最容易将子女的沉默视为同意。
等到父母年龄大了,照顾弟弟,负担开销,处理生活的问题,往往会顺便落到你的头上。
到那个时候再说自己不同意,或许已经很难划清边界了。
因此反对要早说,责任也要早说清楚,不要等到孩子出生后,才发现大家都认为你是理所应当的接盘人。
说白了,你爸爸可以离婚,也可以再婚生子,但是他不能同时为你的两个选择付出代价。
你妈妈可以不生,你也可以拒绝为父亲的决定负责抚养。
这并非不近人情,而是将谁做决定,谁负责任这一事分得明明白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