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官司败局已经被视为定局,那就不要再围绕情绪转弯,直接看最冷一层:从法律承认最低限度来看,这个孩子与你都不支持拥有遗产继承权
这件事难以理解吗?如果孩子并不是你的老公亲生的孩子,那么在血缘上,他和这孩子的确没有半毛钱的关系。
有人或许会说,孩子可能是你和前夫生的,后来二婚,你又嫁给现在这个已自杀的老公,所以情况不一定只有解释。
但是即使按照这样的说法来推理,他也不可能特意在遗嘱中留下这样的内容,至少从常理来看,这种解释还是难以站住脚跟。
把所有的不可能情况都排除掉,最后留下来的那个,即使听上去再不可思议,也可能是事情真相。
所以我的结论是,这个孩子是婚内出轨所生下的孩子,而不是你的老公亲生的。
再往下推,甚至可以猜测,你的老公自杀也与这件事有关,至少在这个因果关系中,它不是一个可以忽视的背景。
当然,说到这里,已经不只是说遗产继承这么简单了,因为继承权仅仅是表面的争议,真正让人难以接受的是亲子关系,婚姻关系以及遗嘱内容的彼此冲突。
如果孩子真的不是他亲生的孩子,那么要求他与孩子拥有遗产的继承权,本身就要先回答问题:凭什么?
要是孩子是前夫生的,二婚后又进入了现在的这段婚姻,那就更加难以解释了,为什么这位已经自杀的老公会特意留下这样的遗嘱。
除非还有其他的事实没有表达出来,否则这些小细节很难拼凑成另一套合理故事。
我也承认,这种推论听起来很沉重,甚至会使人觉得是在将最坏可能性推向别人。
但如果事情本来就是这样的,孩子并不是丈夫的亲生儿子,遗嘱又出现让人难以理解的安排,那么就不能仅凭一句“你想太多了”就抹掉疑点。
如果这只是个钓鱼帖子,就是一个故意制造矛盾的话,没必要继续追问。
但如果事实是真的,我真的想不明白,除了上来打骂之外,还能有什么结果?
难道只是为了通过这个故事展现所谓的女权,博取同情吗?
这不是一个同情就可以解决的问题,也不是将所有的质疑都骂回来,就可以消除亲子关系,遗嘱安排以及婚内出轨的问题。
说白了,既然官司结束了,最应该面对的是事实本身,而不是只挑一些听起来顺耳的话去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