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有两岁女儿的父亲,所以看到女儿在亲生的家庭与养父母间纠结,我第一个反应并不是责备她。
说实话,我懂得这个孩子纠结,也懂得她表现出的善意。
至于另一个小朋友,我只能说直接吹爆了。
从孩子自身的角度来看,事情并没有那么容易。
对一个独立个体而言,她在买家,即养父母那儿,并没有遭受到虐待与摧残。
相反,从她记得起,感受到的是爱与关心。
这份爱与关心当然无法经得起推敲,因为它是建立在不应该发生的情况之上的。
但是孩子并不是一台可以自动做出道德判定的机器,她需要先生活在具体关系中,才会慢慢明白这些关系的背后问题。
她年龄小,三观未成熟,也未经历足够社会的磨砺。
因此,她将养父母视为亲近的人,将自身感受的照顾视为爱,此想法我虽不赞同,但可理解。
理解不代表认同,特别是认为购买孩子是合理的。
其中最容易混淆在一起的是孩子感情与买家责任。
孩子喜欢养父母,是她一个人真实的感受。

但是买家知道不买,是成年人知道后果的时候做出的决定。
前者要被看到,后者要追究,不可以因为孩子有养父母的感情而将两件事混为一谈。
我坚决反对对明知故意买的买家实施实刑惩罚,并不应该以孩子当时所表达出的意志为代价。
这不是否定孩子,也不是逼迫孩子马上做出一个正确的选择。
正是由于孩子无法为成人承担责任,成年人也不能将孩子的依赖当作自己免责的理由。
若一个人明白这是买的孩子,还是决定参加其中的话,他面临的不仅仅是家庭内的选择,而是对另外一个家庭的命运介入。
黑产业的真正可怕之处在于,不仅仅是孩子的被带走,而是它将伤害扩散至多个家庭。
它也许会摧毁一个家庭,甚至是一个族群。
从我的角度来说,这种伤害远比任何野生动物的保护更重要,更直接地影响到普通人的日常生活。
有人说,孩子在父母那儿过得好,事情是否就算了。
我认为不能这样算,因为结果中暂时的照顾,不能抹去起点上的交易。
更别说孩子已经有感情了,反而要求孩子代替大人说明这个买卖没有损害。
真正应该保护的是孩子的表达感情自由和孩子不买卖的界限。
对于人贩子我已经厌烦了,毁掉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