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始看这个问题的时候,我只是觉得孩子离开了看护者的视线有两三个小时,也知道孩子自出生起主要是由姥姥照顾的,所以我当时觉得姥姥只是在这件事情上的疏忽而已,虽然后果很严重,但也许还能够从亲情方面去理解。
那时候我想到的是,孩子的妈妈和姥姥都是母女,姥姥照顾着她长大,看着她工作,恋爱,成家,生孩子,也辛苦了好多年,过去的努力不应该因为一个意外而全部抹去。
而且事情过去多年了,孩子爸爸,爷爷奶奶,姥姥姥爷都受到了失去孩子的折磨,活着的人还是要继续生活的,不能因为一次意外而把两代人的生活困住。
但后来看题目补充的时候,我的判断改变了。
父母帮孩子看是主动的,题主给了钱,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姥姥姥爷负责的是照顾孩子的工作,而这份工作正好是家人来做的。
更让人难过的是,姥姥姥爷不认为自己错了,反而说宝宝命不好,孩子刚出事的时候还打电话责备题主,说她不了解老人。
如此一来,问题不仅仅是一次疏忽,而是照看者未做好自身事情造成的重大后果,随后又将责任推回雇主身上,这多少有些欺负了题主。
如果他们一直都没有真正地愧疚,也没有认真地关注题主的状态,那么题主是否要重新拾起这段亲情,就不能仅仅依靠别人来劝说她毕竟是你的妈妈。
你有哥哥,他们身边也并不是没有人,所以不用把照顾父母,安抚他们的情绪,帮助哥哥都压在自己的身上。
如果愿意,可以根据自己的能力履行赡养义务,例如定期给予生活费,在他们有需要的时候告诉他们,沟通只限于日常需要和你应当承担的责任。
至于孩子,你的生活,还有很多可能再次打乱你的人生的事情,不想说就不说,你没有权利将自己的伤口再一次摊开,也没有义务使他们继续参加到你生活中去。
这并非鼓励你报复,也并非要求你必须原谅,而是认为亲情有时候会失效,父母也有可能伤害到自己孩子。
如果你不能从内心原谅自己,请不要逼迫自己假装已经释怀,也不要为证明自己的孝顺而回到了原来的关系中。
你可以设立边界,承担自己的赡养义务,同时将注意力放回到自己的生活中去旅游,必要时换一个城市,重新安排自身的生活。
你的生命还很短,不能一直围绕着这场意外而转,也不必依附任何人,更不必让你的家人继续为你决定如何生活。
可以做到的是带着对于孩子的思念去生活,把自己的家庭经营好,把往后的路走好。
如果他们同意承认错误,理解你痛苦的话,关系可能还会重新调整,如果他拒绝认错,那么你至少可以将关系放在责任上。
这并不是冷酷,而是一个人受伤后,给自己留下了继续生活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