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少每个孩子被拐走的可能性,每个人都应该承担责任,但是对于那些因同情而可怜地从人贩子那里领取孩子的人而言,不能仅仅只是怜悯,也不能将他们完全置于审视之外
电影中有一句很重要的话:“我告诉你你自己要知道,你并不是孩子的妈妈,我最多也做不到不恨你,这就结束了。”
孩子如何选择,是孩子的事情,别人不能决定,也不能代替他做出决定。但是对于通过贩卖孩子得到的人怀有全部的同情,某种程度上就是模糊了拐卖行为责任的界限。
当初小燕子出演这一角色的时候,有很多观众认为她演的不如别人,觉得人物哭的不够痛快,情绪不够强烈,看起来憋屈,甚至着急。
但问题就在这里,这个人物应该让人难过,应该被关注,不应该轻易得到同情与可怜。
因为她并不是一个单纯的不幸的人,她的行为确实是拐卖孩子的凶手。
若观众仅因她后来的痛苦而将前面的错误全部原谅,则不仅仅是共情,更是宽恕,甚至是变相助长风险。
看到这个角色的可悲已足够了,没有必要非要为她哭一场,更不能将这种强烈的代入视为唯一正确观看的方式。
她若不迟钝,便不会被人贩子说了什么就相信什么,也不会直接成为贩卖儿童的凶手。

她若不是一直浑浑噩噩,就不会在老公被证实是个人贩子后,一边无可奈何、一边坚持夺回了那个虽然是自己养大的孩子,却被拐来的。
很多人都认为,影片中她听到了院长说让孩子快点忘记她的时候,并没有立刻哭了起来,只是哭着说一定要夺回孩子,是表演不到位。
这样的评价或许是认为天下的母亲都应当有同样的哭法,也可能是将自己带入了人物之后,想要替她哭一哭。
但是小燕子并没有这样表演,不代表她表演不好。
正是由于这一角色身上的拖泥带水、不刨根问底、稀里糊涂,她才在孩子刚抱回来的时候毫不追问,为何孩子亲生母亲愿意不让孩子。
她也只是听到丈夫说她没生育能力,甚至不到医院检查,就信以为真。
这样的人,若不让观众委屈,不使观众看得焦急,反而削弱了这个人物的真正伤害。
她不仅将自己推向悲剧,也直接使别人悲剧发生于孩子。
她不爱自己,把男人当作天,当作地,一味顺从,连哭都不知后觉,所以很难有个好的结果。
我们理解了她的悲惨命运,但不能因此走上人贩子的道路,也不能全然同情她。
同情抹去了责任,怜悯遮掩了拐卖的事实,就不是善意了,而是提高了每个孩子的被拐卖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