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失去了至亲是一件很痛苦的事情,但是痛苦还是痛苦,面临的现实问题还是要面对的。
如果父母坚持要生一个弟弟,姐姐面临的不仅仅是家庭成员的增加而已。
等到小弟弟出生了,在这段关系中,姐姐很有可能会处于一个尴尬的地位。
有人说的很直白,姐妹,你可能会完全丧失选择权。
这句话听上去很绝对,也确实刺耳,但它说明的不是一个法律上的结论,而是一个现实压力中的判断。
问题是,父母的选择,最终很容易成为姐姐必须负责的责任。
父母年龄大了,干不动了,谁帮忙带弟弟,这个问题可能会被摆在姐姐的面前。
到那时,父母或许会说,爹妈老了,干不动了,你帮忙带弟弟。
也许会说,他是你的弟弟,你不养他谁来养他。
话一出口,事情就不再仅仅是帮不帮忙了,而是被包装为孝顺不孝顺,有没有亲情,是否一家人。
姐姐若拒绝,易被视为冷漠,甚至被扣以不顾父母与弟弟的帽。
姐姐如果同意,就等于承担了本来不属于她的长期责任。
这是道德绑架的最大问题,它很少直接要求你,但会让你认为不同意就是自己的问题。
而且,姐姐还是一位三十多岁单身女性,身边又多了个婴儿弟弟,择偶时面临的压力不会突然消失。
很少有男人可以轻易接受这种家庭的安排,这也是原本的判断背后的问题。
这里说的不是所有的男人都会拒绝,也不是姐姐从此没有选择。
只是她面临的家庭关系复杂,别人也可能将她与弟弟、父母的责任一并考虑在内。
换句话说,别人不一定是在跟她谈恋爱,也可能会考虑自己是否需要一起承担这个家庭的压力。
这对姐姐是不公平的,因为孩子并不是她要生的,父母的决定也不应该自动成为她的人生责任。
但现实往往不公平分配责任,谁更懂事,谁更易心软,谁就会被默认多负一些责任。
因此,父母如果坚持要生孩子,姐姐真正要看清楚的,并非是弟弟出生之后家里多了个孩子,而是自己会不会被安排到照顾弟弟的位置上。
这个角色被默认后再想退出,往往会更难。
快跑的话虽然说得很狠,但是在告诉她,不要等到责任压在肩上了,才发觉自己连拒绝也变得困难了。
当然,选择如何做,最后还是姐姐的事。
她承认了自己对弟弟的感情,也表示了,父母的生子决定不能决定她的一生。
帮忙与负责并不是一回事,偶尔照看与长期承担也并非一回事。
亲情是可以存在的,但是亲情不代表姐姐要牺牲择偶,生活与未来为父母承担养育的责任。
这件事情最需要说明的是,正是边界。
否则,等到小弟弟出生后,姐姐面临的可能不仅仅是失去亲人的痛苦,还有不断地道德绑架,以及由此所带来的择偶的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