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的父亲出轨尚无大新闻报道,若无误则表明下一个可能就是他。
有些事情必然会发生,只是有些人永远不能理解。
他们眼中只有性别,双标到无法顾及基本人性。
孩子自杀很小概率,但是一个出轨拿钱跑,另一个一个带孩子,精神状态不好是很大概率。
一个精神失常的人一个人带孩子,迟早会发生命案。
这句话听起来很难受,但是不能为难受而假装前面的果实不存在。
烂尾楼也一样。
也许有一天会有人因此发生命案。
要是说凶手有错,那肯定是没有疑问的,但是这样的事情在前因的情况下,并不是完全没有办法预料的。
除了解决原因外,别无他途。
出了结果后只看最后动手者,当然省事,但真正将人一步步推向那个位置的条件也不能被抹去。
归根结底,问题是在抚养与婚姻制度方面。
他妈妈做三份工养他,打三份工这样的生活,换成普通人,精神状态也难以出问题。
这表明她根本没有养活自己的能力。
一个人责任心,不能凭空成为收入、精力与稳定的情绪,也不能将三份工作变成一个可持续抚养的计划。
因此,法院一开始就不应该给他抚养权。
无论是给另一个人,还是交给社会抚养,都比让一个被生活压垮了的人一个人带孩子强。
这里说的并不是谁更喜欢孩子,也不是谁愿意负责任,而是谁有能力照顾好孩子。
很多人都听说“责任心”,认为只要自己愿意承担,其他的问题都应该让步。
但抚养孩子并非表态比赛,仅有责任心,填不饱肚子,也无法修复长期透支精神状态
没有能力的时候,强行留在孩子身边,不一定是负责,反而可能将孩子与照护者一同拖入更糟的境地。
有多大的能力做多大的事情,这句话用在养孩子上很现实。
当初不是把孩子交给男方,就是送到了福利院,也不至于走这一步。
不是福利院天然好,也不是为任何伤害找理由,而是承认了一个简单的事实:抚养能力不够时,责任心不应该是独自带孩子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