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大儿子先死于老人,很多人的第一反应是,遗嘱中写给大儿子那一份是否就失效了,剩下的人是否需要重新分配?
这个理解不准确。
判断遗嘱是否有效,关键是遗嘱订立的时候是否已经符合法律所规定的有效条件,而不是后来的某个继承人先于老人死亡。
只要遗嘱自身符合有效条件,它就不会因继承人死亡而无效。
因此,这件事情要分两个问题来看,一个是遗嘱有无效果,另一个是在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死后,该份额由谁来承担。
大儿子先死于老人,并不代表遗嘱中的大儿子份额自动失效。
依照法律规定,大儿子本应继承的一份,可以由其晚辈的直系血亲代为继承。
简单来说,大儿子的子女可以代替继承大儿子原本可以继承的遗产。
这里关键不在于孙辈凭空多了一份遗产,而在于他们替代先于老人逝世的大儿子,承接大儿子本应继承的那份。
代位继承者通常只能继承被继承人所拥有的遗产份额,不能因发生代位而超出大儿子原本可以继承的范畴。
因此,小儿子可以继承老人遗产的份额不会因此发生改变。
也就是说,遗嘱仍然有效,大儿子原本应当继承的份额由他晚辈的直系血亲代为继承,小儿子原应当承担的份额不会因大儿子死亡而发生变化。
这些问题最易混淆的是,将继承人死亡与遗嘱效力混为一谈。
继承人之后去世,解决了继承份额是由谁来承接的问题,遗嘱是否合法,取决于遗嘱本身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两者并不是一回事,不能因为前面一个问题的变化而直接推断出后面的问题无效。
有关法律规定,被继承人之子先于被继承者死亡的,由被继承之子女直系晚辈的血亲代为继承。
同一条规定还规定,被继承人兄弟姐妹先死于被继承者死亡的,由被继承的兄弟姊妹的子女代为继承。
无论哪种情况下,代位继承人都只能继承被继承人可以继承的遗产的份额。
因此,对于这样的继承方式,首先要看遗嘱是否具备有效的要件,然后确定大儿子是否真的先于老人的死亡以及晚辈的直系血亲范围,最后依据大儿子原本可以继承的份额来处理。
具体遗产如果较为复杂,还是应当携带遗嘱以及相关亲属的关系材料,向正规法律方面的专业人士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