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件事情我的态度始终是不支持也不反对的。
在失独家庭当中,父母六十多岁的时候还决定要生一个儿子,我能够理解这种选择背后所蕴含着的勇气。但是二胎家庭四十多岁又要生孩子的话,我会感觉他们没有仔细考虑到一胎的感觉,甚至有点自私。
以上两种情况都属于高龄生育的情况,但是在心里所占的分量却是不一样的,不能够简单地用同一个尺子来衡量。
我不同意六十多岁父母再生孩子,最为现实的担忧是,如果父母在儿童成年之前离开,儿童将会如何处理。
这并非一句祝福能够绕过去的事情,也并非只要父母同意,别人就必须为他们承担责任。
年龄,身体,陪伴本身就是一件具体的事情,尤其是当孩子还不具备独立生活能力的时候,父母所做出的选择直接影响到孩子以后的人生,
但是我又不同意,因为每一个人都有自己决定生活的权利。
失独的父母所遭受的痛苦,别人是很难真正理解的,也没有资格在几句话中就为他们做出结论。
他们是否想要再生一个孩子。是他们自身的选择。我并不会因为我不赞成,而否定他们接下来的生活权利。
因此,我仍愿意祝福父母,但祝福与支持并不相同。
我看到了这件事情,也想起了我的爸妈。
我曾经跟他们谈过这些事情,也一直都在更新我的遗书。
我之所以这么做,并不是因为我认为自己一定发生什么事情,而是想要把自己的思想留存下来,如果有一天我不幸地离开了,那么他们至少会知道我想要他们如何生活。
我不想让他们再养另外的孩子。
这句话说起来可能是有点自私的,但是我确实不想让别人替代我在他们的心里的地位。
我明白,另外一个孩子并不是我的代替者,也不能真正地填补失去自己的位置,可是我依然会本能地拒绝这种想法。
我认为孩子可以再来一个家,但不应该被赋予代替另一个的孩子的价值。
如果真的有一天,我还是希望父母能多出去走一走。
我一直都想出去走一走,只是我没有这种勇气,因此我更希望别人不要让自己陷入悲伤之中。
他们能够想起我,能够记得我,还能够继续过着自己的生活,这些东西并不相互冲突。
带着对于我的思念去生活,不代表忘了我,也不是将我从心里移开。
我不希望他们因为证明自己爱我,而把余生停留在那里。
也不愿让他们因害怕辜负了我,而拒绝了一切新生活。
但是新的生活并不意味着用另外一个孩子代替我,这也许就是我真的想说的。
要是他们能够照顾好自身,偶尔外出看看,不要一直沉浸于悲伤之中,我反倒会更加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