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亲爱的》原型家庭曾丢失十四年孩子找到,后一家人于深圳认亲,本是令众多人高兴之事,但孩子的抉择又引发争议。
孩子在接受采访的时候表示,自己内心有些愧疚,亲生父母始终在找他,但是如果见面之后,他应该不会留在自己的父母身边,因为他会很失望的。
他也表示,无论如何,养父母养他十几年,对于一个仅仅活了十几岁的人而言,这十多年的感情实际上就是他的所有。
在他的看法中,这仅仅是多了个家庭,养父母为父母,亲生父母亦为母亲。
这件事情也被一个网友说中,有网友留言提醒,不要像像《失孤》如同原型家庭另外一个孩子一样,最终还是选择与养父母一同生活。
两个儿子都做出了相同的选择,很多人为此愤怒不平,认为亲生父母找孩子吃那么多苦,养父母又为满足自己私欲花钱拆散一家人,孩子怎能认贼为父。
网友们的愤怒是有道理的,但我们毕竟是局外人,不能真正感受到当事人的情绪。
孩子在完全不清楚自己被卖掉的情况下,和养父母在一起生活着,十几年乃至二十多年过去了,他已经和父母建立起了深厚的感情。
这样的感情并非一个血缘关系可以抹去的,甚至抵消了一些人眼中养父母曾犯过的错误与罪过。
人和人的感情需要在一起才能建立,亲生的父母虽然是血缘关系,但是离开这么久之后,对于孩子来说,重新去面对他们也许还是陌生。
即便孩子回到了亲生父母的身边,生活也要重新去适应,他不一定快乐,心里还在想养父母,这是撕扯本身的痛苦。
因此,孩子不选亲生父母,并不代表没有良知,也并不意味着他不知道自己的父母受了什么苦,他只是依据自己真实的感情做出选择。
那些失去孩子的爸爸妈妈当然希望在找到孩子之后,一家人可以幸福的生活下去。
但寻找的过程中巨大的痛苦和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会逐渐磨灭最初的完整团圆愿望,以后可能只要看到孩子一眼就满足了,甚至只要明白孩子还活着就足够了。
他们是受害者,无论孩子做出什么样的选择,我们应该尊重他,旁观者无权替他决定是否爱他,与他生活。
真正伤害这些家庭的是人贩子与购买孩子者,对他们不仅要从法律上予以严惩,在道德方面也要严厉予以谴责,买卖必须同罪。
将人当作货物来进行买卖,本身就是一种践踏文明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