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父母采取措施,至少表明他们不是仅仅捡到孩子无辜的家庭,而是有可能知道,甚至参与偷贩孩子链条,或者其他违法的行为。
因此,这件事情不能仅作为一般非法收养讨论,而应该放到偷贩儿童关系中去看。
两个女孩还要去购买男孩,目的是为了传宗接代,这个孩子所承担的不仅仅是被养育的责任,还被寄托在对这个家庭的养老期望上。
这样的父母并不是无辜的第三人,孩子也不应该为加害人承担责任。
惩罚犯罪的责任,不能落在孩子头上。
我认为,法律应该明确规定,除非是养父母真的自己捡到了被遗弃或者走失了的孩子,否则凡是利用人贩子的链条来收购孩子的人,都应当判定孩子由亲生父母的家庭扶养至十八岁,参加犯罪的父母家庭依法入刑。
在人口普查的时候,应该关注黑户的孩子,做好必要亲子鉴定工作,不是亲生父母的不可以让孩子入户,也不要让偷孩子家庭轻易得到合法的身份。
说实话,我非常同情这孩子。
他生活在自己家乡十几年了,有熟识的朋友,发小,亲戚,老师,突然要到一个完全不同的地方去,和陌生人结为一家人,他当然会害怕,恐惧,也会担忧相处不佳。
无男孩家庭将他视为传宗接代,养老的宝,原来亲生父母的家中还有弟弟,能否像独生男子家庭一样给予他同样的特权,这些是真实的问题。
但是孩子做不了的选择,法律可以帮他做。
依法判处孩子为亲生父母,而非将其推向两边,让未成年人决定离开谁,留下谁,这才是将责任归咎于该承担之人。
偷孩子案中,受害人也要得到赔偿。
为何寻找孩子故事总是令人悲伤,因为丢失了孩子家庭常常用一生去找寻,无论最后找到没有找到,他们本来正常的生活都被毁灭了。
谁来弥补这些家庭,不仅需要舆论的同情,也不能仅仅依靠实际的一次性的帮助。
法律要求孩子归还,是一种回报;法律惩罚偷孩子家庭是补偿;当地的政府限制了相关家庭,也是一个补偿。
例如限制这些家庭享受农村年底的分红,不发放相应的福利物资,不提供非法收养的孩子额外升学的帮助。
若孩子进入这样家庭,身份仍然是黑户,收养行为也应该成为污点,而非让收养孩子者几乎无损。
实质上的制裁与限制,才能避免偷孩子的家庭获取违法行为的利益。
当孩子找回来的时候,收养家庭并没有实质的损失,反而将选择权都给了孩子,孩子常常还是留在了加害者的一方。
让孩子做选择看起来尊重意愿,实际上是让受害人承担加害人的结果。
公平在什么地方,不是问孩子要留在哪里,而是问谁让他丧失了原本的生活。